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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兆点胶: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3726 证券简称:卓兆点胶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峰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

3.回避表决情况:

应尽的职责。结合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2023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4年的工作重点及设想。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经理拟定《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对2023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4年的工作重点及设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经理拟定《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对2023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4年的工作重点及设想。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2023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并向董事会进行了述职汇报,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詹晔)》(公告编号:2024-034)、《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颖颖)》(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2023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并向董事会进行了述职汇报,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詹晔)》(公告编号:2024-034)、《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颖颖)》(公告编号:2024-033)。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现已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638号)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年,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现已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638号)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结合2023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主要经营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主要经营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638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5,321,836.5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311,084.75元。本公司2023年度分配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2,077,246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5,812,527.28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640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30)。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行2023年度审计工作时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与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

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述职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詹晔先生、刘颖颖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述职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詹晔先生、刘颖颖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编号:2024-035)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部分事项需要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于2024年5月16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部分事项需要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于2024年5月16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32)。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2024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出具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出具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639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639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决议》。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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