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为-115,680,310.7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989,795.90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在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94,456,295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445,629.50元(含税),公司本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