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15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林洋能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永华先生、陆丹青女士、陆永新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以往年度发生并持续至今的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合作的事项,协议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交易各方较好地执行了交易协议约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
有限公司、陆永华先生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度预计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5,000 | 0 | |
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 | 0 | 实际向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储能电芯,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8,000 | 4,943.78 | |
向关联人提供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 | 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613.21 | |
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 | 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2,875.15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 | 100 | 0.30 |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50 | 32.85 | |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 | 600 | 575 | ||
安徽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0 | 200 | ||
陆永华 | 350 | 329.08 | ||
合计 | 70,400 | 9,569.37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5,000 | 1,073.70 | 4,943.78 |
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400 | 74.39 | 0 | |
向关联人提供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 | 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0 | 613.21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 | 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133.06 | 2,875.15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 | 5 | 0 | 0.30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50 | 5.40 | 32.85 |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 | 600 | 137.50 | 575 | |
安徽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0 | 50.00 | 200 | |
南通永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280 | 50.00 | 0 | |
陆永华 | 350 | 140.00 | 329.08 | |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 | 清耀(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 | 1.88 | 0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其他 | 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 | 550 | 0 | 0 |
合计 | 10,643 | 1,665.93 | 9,569.37 |
说明:1、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按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一半执行。
2、“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该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陆永华先生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名称: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注册地址:启东经济开发区纬二路262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陆永华主营业务:电子产品销售、投资及资产管理、管理咨询。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98,275.64万元,净资产79,056.8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为林洋能源的控股股东。
3、公司名称: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园艺”)注册地址:启东市惠丰镇育德村注册资本:480万美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陆永华主营业务:花卉、苗木等销售,园林景观、绿化等设计施工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0,402.71万元,净资产4,981.57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华虹园艺为林洋能源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4、公司名称:安徽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乐”)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永安公馆1号楼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陆永新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等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2,884.10万元,净资产355.89万元。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安徽华乐和林洋能源控股股东均为华虹电子。
5、公司名称: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源”)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天元东路188号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文景云主营业务:电子式电能表的生产与销售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7,792.11万元,净资产4,697.44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林洋能源持有江苏华源49%的股权,深圳市耀祥能源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华源51%的股权,深圳市耀祥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其它关联关系。
6、公司名称: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鼎”)
注册地址:上海市塘沽路309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陆永新
主营业务:电子网络信息技术的开发、无功补偿及电气自动化装置、电气设备监测系统的安装及维修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086.90万元,净资产1,589.2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上海精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陆永新先生为林洋能源董事。
7、公司名称:南通永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乐生态”)
注册地址:启东市启隆乡望江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陆永新
主营业务:农、林作物研究、培育、推广、种植、销售,生态农业观光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5,622.64万元,净资产3,910.54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永乐生态为林洋能源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8、公司名称: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林洋”)
注册地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华石路608号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刘金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销售磷酸铁锂电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服务等。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321,097.02万元,净资产50,504.63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亿纬林洋35%的股权,亿纬林洋董事陆永新先生为林洋能源董事。
9、公司名称:清耀(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250号2幢403室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高顶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研发销售制氢装备、提供氢气制储运加用一体化的整体解决方
案等。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2,382.74万元,净资产1,758.16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上海清耀40%的股权,上海清耀董事崔东旭先生为林洋能源董事会秘书。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截至目前上述关联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将分别与陆永华、华虹电子、华虹园艺、安徽华乐、江苏华源、上海精鼎、永乐生态、上海清耀和亿纬林洋签署销售合同、租赁合同或相关协议,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定价政策:与关联人租赁房屋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与华虹园艺参照合理的市场化价格签订协议承包结束后全额一次性以转账方式支付款项,余款待协议完成后支付,其他关联交易在参考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市场价格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与江苏华源的关联交易按照成本价格的110%-115%确定订单价格,并以此为基础与公司协商确定价格;与上海精鼎的关联交易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款项根据合同约定按时以转账方式支付;与永乐生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与亿纬林洋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鉴于公司目前员工较多,为了更好的让员工发挥工作积极性,公司拟向华虹电子租用宿舍;同时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将上海作为未来国际营销及吸引高端人才的平台,公司拟向华虹电子租用位于上海的办公场所;公司租赁江苏华源的房屋主要用于办公经营场地;公司租赁安徽华乐的房屋主要用于办公经营场地;公司租赁永乐生态的房屋主要用于会议培训场地;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租赁房屋主要用于办公和宿舍;上海清耀租赁公司子公司房屋主要是用作
厂房。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协商后以市场价租赁对方厂房及办公场所等,租金定价合理、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2、为了美化公司环境,维护公司绿化,华虹园艺拟向公司提供绿化及劳务服务,以及购买苗木价格将参考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市场价格评估报告,定价合理、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3、为整合各方面的市场及经营资源,与江苏华源的关联交易事项将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但定价原则符合江苏华源的实际情况与业务模式,定价合理、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4、近年来公司将大力推进光伏电站的建设与运营,根据电站建设的需要,公司将采购上海精鼎部分商品并由其安装,在不高于市场价的基础上与上海精鼎签订采购及安装合同,同时公司为上海精鼎提供相关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5、公司与亿纬林洋的关联交易是厂房屋顶光伏电站项目,亿纬林洋支付光伏发电电费,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