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1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市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分别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后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上述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65,000,625.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及业务长远发展的信心,兼顾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需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0,169,1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8,94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8,489,707.2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4-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4-13)。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在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亿元;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亿元;
3、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额度不超过9.5亿元;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
5、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
8、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9、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10、向平安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1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启东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12、向广发银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13、向上海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14、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
15、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6、向中国邮政银行储蓄银行有限公司启东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7、向北京银行南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8、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9、向恒丰银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20、向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
21、向浙商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
22、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
23、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
24、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25、向其它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或等值外币,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8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3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4-14)。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5,000 |
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400 | |
向关联人提供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 | 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 | 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 | 5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50 |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 | 600 | |
安徽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0 | |
南通永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280 | |
陆永华 | 350 | |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 | 清耀(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 |
其他 | 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 | 550 |
合计 | 10,643 |
注: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按上
述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一半执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4-15)。
表决结果:在关联董事陆永华先生、陆丹青女士、陆永新先生回避了本议案表决的情况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4-16)。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张,汇率大幅波动将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规避和对冲经营及融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产品组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合同文本及其它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4-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4-18)。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4-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险费不超过30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本次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4-20)。
本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报酬以及继续聘请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发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报酬以及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
布的公告(临2024-21)。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发放流程和实施程序已严格按照考核结果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发放流程和实施程序已严格按照考核结果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在关联董事陆永华先生、陆丹青女士、陆永新先生、周辉先生回避了本议案表决的情况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二至议案四、议案六、议案八至议案十、议案十五、议案十九、议案二十、议案二十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2:
3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临2024-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