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利仁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3 号)批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8.444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19.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6.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4,016.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90.41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2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39.05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78.9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081.0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65,067,749.25 |
减:保荐承销费用 | 24,968,026.99 |
实际到账金额 | 340,099,722.26 |
减:律师费、审计费 | 4,900,000.00 |
减: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4,660,000.00 |
减: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等其他费用 | 111,200.00 |
减: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 | 5,520,912.54 |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158,919.49 |
减:信息化建设项目 | 1,231,577.83 |
减:手续费 | 1,946.84 |
加:利息 | 7,295,327.5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80,810,493.08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 专户名称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项目名称 | 账户余额(元) | 备注 |
1 |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0506210000002204 | 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56,339,310.77 | 募集资金专户 |
2 | 利仁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百步支行 | 19361001040012032 | 0.00 | 募集资金 |
专户 | ||||||
3 |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571913594710502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135.95 | 募集资金专户 |
57191359477900030 | 24,471,046.36 | 通知存款户 | ||||
4 |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四支行 | 1105016136000986666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注:1、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利仁电器有限公司在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350120100001042602,专户余额为0元,原募投项目“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已变更。
2、57191359477900030号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571913594710502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自动生产的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能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基于市场宏观的影响和生产环境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和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公司变更“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为“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
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5,401,504.4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账户情况及账户余额情详见下表:
序号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账户余额(人民币元) |
1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0506210000002204 | 协定存款 | 256,339,310.7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受托机构 | 收益类型 | 受托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1 | 七天通知存款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24,471,046.36 | 2023年12月22日 | 提前 7天通知支取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利仁科技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利仁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利仁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 刚 邬海波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6,506.7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8.97 | ||||||||||||
募集资金净额 | 32,490.4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272.2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39.0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272.2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9.2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 | 是 | 25,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2.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2,490.41 | 2,490.41 | 123.16 | 123.16 | 4.95 | 2025.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55.81 | 5,015.89 | 100.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0.00 | 25,272.24 | 0.00 | 0.00 | 0.00 | 2026.03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2,490.41 | 32,762.65 | 178.97 | 5,139.05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已变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基于市场宏观的影响和生产环境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和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将原拟投入“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新的“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3-00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相关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 | 25,272.24 | 0.00 | 0.00 | 0.00 | 2026年3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5,272.24 | 0.00 | 0.00 | -- | -- | 0.0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变更原因:基于市场宏观的影响和生产环境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和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 |
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3-00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