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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纬股份”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9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761,904股,每股发行价为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6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077.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522.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610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45,070.0032,270.00
2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19,110.0013,023.00
3补充流动资金15,229.1515,229.15
合计79,409.1560,522.15

二、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募投项目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存在未按期完成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投入金额累计投入进度项目拟建成期限项目拟延期完成期限
1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32,270.009,005.2827.91%2023年12月2024年9月
2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13,023.002,041.5915.68%2024年4月2024年9月

(二)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规划,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预计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4年9月,“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预计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4年9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2022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的议案,“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17幢、19幢”;“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366号”,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增加尚纬股份为“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上述调整事项,“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重新进行了项目备案,建设完成日期分别为2024年4月及2023年12月。

因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调整,“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对应的土

地涉及绿地变更、土地规划手续办理,环评等程序需重新履行,耗时较长,导致该项目延期;因实施地点调整,“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涉及重新规划设计,环评等程序需重新履行,导致该项目延期。

(四)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6.3.9规定:出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况,或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况,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入增长带动轨道交通电缆需求增加

电缆广泛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作为基建工程必要的组成部分,其需求增量与基础建设投资增量直接相关,总体需求持续增长。公开信息显示,“十四五”期间我国预计广义基建总投资额在105万亿-110万亿之间,比“十三五”增长20%-25%,增量在20万亿左右。

同时,传统基建将向“新基建”侧重。从“新基建”的细分领域来看,主要包括5G基础设施、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七大板块。

2021年12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2025年我国高速铁路营业总里程将达到5万公里,较2020年增长

31.58%,到2025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较2020年增长51.51%,达1万公里。得益于国家政策的鼓励及轨道交通建设的良好发展机遇,本项目拟生产的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2)技术、市场等储备充足,具备实施能力

公司拥有一批超150人的资深、专业的研发团队,并取得了40余项国家发明专利。公司引入欧盟BS EN13501-6:2014标准对电缆燃烧性能的分级,以材料和工艺为突破点,自主研发出轨道交通用高阻燃低释放B1类(阻燃1级)系列电缆,获得国家专利6项,总体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同步通过多家国家级

权威检测机构检测。上述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作为公司继核电产品之后的核心产品,公司轨道交通用电缆满足轨道交通领域对电线电缆高安全性、可靠性和高阻燃性的要求,获得该市场领域客户的广泛认可。在轨道交通市场领域,公司服务于北京、广州、成都、上海、重庆、杭州等三十余个城市的地铁项目建设,京港铁路、西昌高铁、京源铁路等二十余条铁路项目建设,以及纳黔高速、沿江高速、南海有轨电车等城际轨道项目建设。

2、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新能源用电缆持续增长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指出,到2025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较2020年底的5102万千瓦增长37.20%。QYResearch调研显示,2022年全球核电站电缆市场规模大约为640亿元(人民币),预计2029年将达到1271亿元,2023-2029期间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10.3%。

同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还指出,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始终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伴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快速增长,预计2025年国内充电桩存量市场规模或超过3000亿元。

(2)技术、市场等储备充足,具备实施能力

公司核电站用电缆具备耐热性、耐辐照性、耐LOCA(冷却剂损失事故)性和使用寿命达60年等特性,目前公司已掌握了第三代核电站用安全壳内(K1 类)和安全壳外(K3 类)电缆等关键制造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华龙一号稳压器电加热耐高温电缆,其在核电站安全壳内正常条件下运行60年,电缆能在核电站正常运行、事故工况和事故后的相应环境条件下及地震荷载下,均能保证执行其规定功能,已成功应用。公司研发的风力发电用电缆具有优良的耐曲挠性;光伏发电用电缆具有耐紫外线辐射及耐候性能,并研发了双芯可分离光伏发电用电缆,设计了双芯挤出模具;新能源汽车电缆具有良好的柔软性及耐高低温性能、

阻燃性能,并取得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上述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核电站用电缆是公司的核心产品,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核设施用电缆技术被认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已成为中国广核集团战略供应商,并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保持密切的供应关系。同时,公司聚焦绿色发展,稳步发展光伏发电、风电业务。综上,经论证,“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可行性。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所做的审慎决定和必要调整。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尚纬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尚纬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国元证券对尚纬股份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永舜 何光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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