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纬股份”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9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761,904股,每股发行价为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6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077.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522.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610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764.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1,600.00 |
减:发行费用 | 1,077.85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60,522.15 |
加:累计利息收入 | 1,233.04 |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26,030.92 |
减:本报告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加:其他注 | 39.83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5,764.10 |
注:其他系本次发行费用的税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和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64901040022179)、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80747)、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562251)、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451623)。
2022年3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其中,“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增加尚纬股份为“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日,公司、子公司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31190100100297180)。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万元)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 乐山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 020000451623 | 334.95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乐山分行 | 431190100100280747 | 13,531.38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 农行乐山直属支行 | 22364901040022179 | 11,377.71 |
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芜湖分行 | 498010100100562251 | 0.98 |
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乐山分行 | 431190100100297180 | 519.08 |
合 计 | —— | 25,764.10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030.9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拟增加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000.00万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17幢、19幢”;“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366号”,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尚纬股份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实施。
尚纬股份变更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610Z0033号),认为,尚纬股份2023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尚纬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尚纬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16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54.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030.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目 | / | 32,270.00 | 32,270.00 | 32,270.00 | 7,176.00 | 9,005.28 | 23,264.72 | 27.91 | 2024年9月 | / | / | / |
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 / | 13,023.00 | 13,023.00 | 13,023.00 | 1,523.67 | 2,041.59 | 10,981.41 | 15.68 | 2024年9月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5,229.15 | 15,229.15 | 15,229.15 | 355.02 | 14,984.05 | 245.10 | 98.39 | / | / | / | / |
合计 | — | 60,522.15注1 | 60,522.15 | 60,522.15 | 9,054.69 | 26,030.92 | 34,491.2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因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调整,“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对应的土地涉及绿地变更、土地规划手续办理,环评等程序需重新履行,耗时较长,导致该项目延期;因实施地点调整,“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涉及重新规划设计,环评等程序需重新履行,导致该项目延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 |
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4月21日,公司已将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此处披露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金额差异为1,077.85万元,主要为支付发行费用及税费所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永舜 何光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