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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纬股份”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尚纬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99号)核准,2021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数104,761,904股,发行价格5.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999,995.5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778,477.0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221,518.4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610Z0011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投资类型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授权经营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现金管理的规模及投资品种在审批额度内进行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现金管理方式,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尚纬股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尚纬股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均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永舜 何光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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