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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9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761,904股,每股发行价为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6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077.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522.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610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764.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1,600.00
减:发行费用1,077.8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0,522.15
加:累计利息收入1,233.04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使用金额26,030.92
减:本报告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
加:其他注39.83
截止 2023年 12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764.10

注:其他系本次发行费用的税费。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遵循

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和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64901040022179)、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80747)、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562251)、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451623)。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增加尚纬股份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日,本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97180)。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万元)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商业银行营业部020000451623334.95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乐山分行43119010010028074713,531.38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农行乐山直属支行2236490104002217911,377.71
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芜湖分行4980101001005622510.98
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乐山分行431190100100297180519.08
合 计-25,764.10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030.9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2年3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17幢、19幢”;“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366号”,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尚纬股份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实施。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尚纬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16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054.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030.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目/32,270.0032,270.0032,270.007,176.009,005.2823,264.7227.912024年9月///
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13,023.0013,023.0013,023.001,523.672,041.5910,981.4115.682024年9月///
补充流动资金/15,229.1515,229.1515,229.15355.0214,984.05245.1098.39////
合计60,522.1560,522.1560,522.159,054.6926,030.9234,491.2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因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调整,“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对应的土地涉及绿地变更、土地规划手续办理,环评等程序需重新履行,耗时较长,导致该项目延期;因实施地点调整,“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涉及重新规划设计,环评等程序需重新履行,导致该项目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4月21日,公司已将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年4月25日,公司已将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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