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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派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派格”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已于2024年4月24日对威派格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2024年4月24日对威派格进行了现场检查,参与人员为张星明、崔原皓。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威派格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威派格的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获取了威派格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持续督导期间的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威派格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威派格《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项目组查阅了公司2023年度对外公开披露的文件、投资者调研纪录,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支持性文件等资料等进行了核查,并对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威派格已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现场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银行账户清单和银行流水,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重点核查,对公司的大额资金往来的凭证进行抽样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派格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资料及募资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会计师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凭,查阅并比对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威派格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威派格2023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文件、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确认。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派格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度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向威派格相关人员了解了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查阅了公司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以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等有关经营情况的披露内容,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00.00万元左右,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00.00万元左右。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在生产工艺、精益管理、产能布局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快速应对机制,稳定供应链,保障生产正常进行,对比上年同期,公司订单充足且稳步增长,项目交付较上年较大增长,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50亿元,同比增长38.00%。公司在成本管理方面持续优化,运营效率持续提升,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提高了盈利水平,报告期公司经营费用未有大额增长,同时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降低坏账风险,报告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派格上市以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2023年度,公司预计实现扭亏为盈,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亏损金额明显收窄,盈利能力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

(二)建议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

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三)2023年度,公司预计实现扭亏为盈,建议公司继续改进经营管理、

提高盈利能力,同时,应充分披露经营情况变动并提示经营风险。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威派格存在根据《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威派格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及时安排保荐机构与威派格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威派格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钟 俊 张星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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