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4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9,677,41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9,999,994.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0,410,793.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9,589,200.99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10084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1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690,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96,958.92 |
合计 | 786,958.92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690,000.00 | 179,878.7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96,958.92 | 96,900.00 |
合计 | 786,958.92 | 276,778.70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进行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进行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2024年6月 | 2026年6月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进行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是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的,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计划有所延后。一方面,受国际贸易摩擦因素影响,部分设备交期有所拉长,拖累了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另一方面,受地缘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相关应用市场放缓,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秉承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募投项目领域的投入较为慎重,导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所放缓。此外,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预期。Mini/Micro LED应用保持持续增长,作为下一代显示技术的发展方向并未改变,Mini LED背光解决方案在电视、笔电、平板、显示器、车载显示等市场快速渗透,各大电视终端品牌厂商着力推广Mini LED背光电视;Mini LED直显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包括XR虚拟影棚专用屏、影院屏和LED一体机等,渗透率随之走高;Micro LED目前重点应用于小尺寸AR眼镜、车载显示、智能手表、高端大尺寸电视以及超大尺寸商业显示等,发展潜力巨大。伴随利好政策推出,技术方案日趋成熟,良率逐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Mini LED在背光、直显市场迅速放量,Micro LED市场化进程亦将加速。为了更好实现投资人回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决定将“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
四、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1、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强化公司战略规划与募投项目的协调性,
结合自身业务布局方向,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设备、人员及其他资源上所需的募集资金投入;
2、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提高募集资金效率,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对本次募集资金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