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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庆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2885证券简称:星辰科技公告编号:2024-007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庆已离任)

本人作为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王建平先生、胡庆先生,因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夏梅兴先生、李文华先生、王井双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审议议案41项,其中审议通过议案40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项;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20项议案。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赞成票数回避表决投弃权票或反对票数出席次数
胡庆550034002

本人任期内,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2023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2023年4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5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年8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年12月1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十一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在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2、在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3、在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0天。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工作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

性、公平性和完整性。同时,我们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专项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九、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十、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本人在任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特别注意监督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庆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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