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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李文华(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夏梅兴(独立董事)、刘卫兵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李文华。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规范;能够规范实施审计程序,积极、主动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能够认真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沟通交流,恪尽职守,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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