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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通过33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的议题
12023.2.1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2023.2.27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9.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32023.4.19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关于聘请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11.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1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3.4.2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与建发纸业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52023.8.28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2023.10.27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
72023.11.2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拟投建食品包装原纸调结构技改项目的议案; 2.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82023.12.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 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2次现场董事会议和全部5次股东大会,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会议召开程序及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人员变动

2023年6月,公司原职工监事罗智勇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陈丹先生候补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动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管理层认真执行了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地履行职责,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存 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没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认为公司已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公司 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四、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监督指导的专业能力和

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将重点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监督各重大事项决策及其程序履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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