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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临2024-02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 600793 证券简称: 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 临 2024-02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均未经审计)中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金额,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产生影响。

一、概述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即企业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在判断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应当按照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计量收入。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等确认收入。公司近期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经与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对照收入准则重新判断公司及子公司在交易中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经过审慎研究,对2023年度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

(二)会计差错对财务报表影响

1.对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更正前更正后更正金额
营业总收入606,795,698.31504,827,868.18-101,967,830.13
营业收入606,795,698.31504,827,868.18-101,967,830.13
营业总成本602,627,992.93500,660,162.80-101,967,830.13
营业成本556,583,426.61454,615,596.48-101,967,830.13

2.对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更正前更正后更正金额
营业总收入1,171,479,635.04854,970,421.71-316,509,213.33
营业收入1,171,479,635.04854,970,421.71-316,509,213.33
营业总成本1,206,006,842.75889,497,629.42-316,509,213.33
营业成本1,115,097,373.27798,588,159.94-316,509,213.33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更正前更正后更正金额
营业收入1,182,751,912.03866,242,698.70-316,509,213.33
营业成本1,146,325,513.11829,816,299.78-316,509,213.33

3.对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更正前更正后更正金额
营业总收入1,681,370,972.961,258,602,711.79-422,768,261.17
营业收入1,681,370,972.961,258,602,711.79-422,768,261.17
营业总成本1,746,672,615.801,323,904,354.63-422,768,261.17
营业成本1,610,433,075.321,187,664,814.15-422,768,261.17

4.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财务报表项目:营业总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总成本、营业成本,不会对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

三、 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广泛、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盈亏性质的改变,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进行更正。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更正后的营业收入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坚持审慎性原则,保证各项报告披露的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上网公告附件

修订后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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