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拟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
(五)投资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次现金管理预计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投资风控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
管理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年度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公司将根据购买的产品类别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相关产品均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