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宁波海运: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临2024-008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按类别预计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军、蒋海良、俞建楠和黄敏辉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度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前期合作、关联交易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交易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按市场化定价,充分体现了公允性,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并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保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降低采购及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会议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3年(前次)预计金额(万元)2023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注)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等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超过160,000151,875.08/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00日存款最高余额62,446.54/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50,00017,000公司自有资金较为充足,相关项目尚未投入资金。
向关联人购买燃润料等物资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等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超过72,00052,373.47公司采用集约化采购,并开展提质增效工作,努力降低燃料采购价格。

注:上表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系向关联人提供煤炭海上运输服务,下同。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 (万元)上年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等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超过160,000151,875.08/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00日存款最高余额62,446.54/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50,00017,000预计2024年新增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
向关联人购买燃润料等物资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等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超过63,00052,373.47预计2024年度燃油价格持续波动,有一定幅度上涨可能;公司开展市场化运输将增加零星租船期间的燃料采购。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大榭开发区南岗商住4﹟楼201室法定代表人:周建忠注册资本:134,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64503935R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一般经营项目:电力燃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总资产

115.32亿元,净资产23.77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51.67亿元。

2、公司名称: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浙能舟山煤电厂区内法定代表人:周建忠注册资本: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579334180R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煤炭配煤加工,电力燃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总资产2.11亿元,净资产1.63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6.64亿元。

3、公司名称:浙江能源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注册资本:4,706.84万美元商业登记证号码:2867076经营范围:国际贸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能源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10.40亿元(货币单位:人民币,下同);净资产4.48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1.68亿元,净利润0.37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环城北路华浙广场1号楼九层法定代表人:施云峰注册资本:353,155万元(当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866688J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29.52亿元,净资产50.38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9亿元,净利润4.68亿元。

5、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海洋产业集聚区大成四路86号B区1号仓库402-5室法定代表人:杨选忠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E0C3L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成品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保税油经营;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肥料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线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船舶港口服务;船舶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总资

产1.45亿元,净资产0.68亿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622.8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富兴”)为浙能富兴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贸易公司”)为浙能富兴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为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为浙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的规定,浙能富兴、舟山富兴、浙能国际贸易公司、浙能财务公司和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与浙能富兴、舟山富兴签订的《煤炭运输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已履行完毕,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与浙能富兴、舟山富兴签订《煤炭运输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并将与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签署其他运输合同。

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为浙能富兴等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煤炭运输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60,000万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双方遵循长期以来达成的一般商业交易的条件为交易的定价、计量原则。根据不同航线结合即期市场价格确定每条航线的价格。

(二)公司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29日与浙能财务公司签订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浙能财务公司将继续向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其核准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服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票据业务、担保业务、结算服务、财务顾问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账户上存款安排如下:

2023年5月-2023年12月,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

2024年1月-2024年12月,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

2025年1月-2025年12月,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

2、浙能财务公司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授信)安排如下:

2023年5月-2023年12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

2024年1月-2024年12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

2025年1月-2025年12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

根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2023年度执行情况并结合协议内容,2024年度预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开立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浙能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贷款服务的授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存款时,存款利率参照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浙能财务公司贷款时,贷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定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又称贷款市场基础利率)执行。

(三)公司拟与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等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签订燃润料等物资采购合同,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不超过63,000万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

1、燃料油:

(1)船用180CST燃料油结算基准下浮比例:在东北、华北地区(包括秦皇岛、天津、黄骅、曹妃甸、京塘港等地,以下简称东北、华北地区)、华东(原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嘉兴、镇海、北仑、象山港、舟山、老塘山、六横等地,以下简称华东地区)和华南(原

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珠海、湛江、深圳等地,以下简称华南地区)加油,180CST燃料油基准价定义为:按当天卓创资讯船供油网提供的“中国内贸船燃供船成交估价”180CST燃料油平均价下浮一定比例确定,以需方实际加油时间为准。

(2)船用燃料油(轻质燃料油)结算基准下浮比例:在东北、华北地区加油,基准价按当天卓创资讯船供油网提供的长三角0#柴油自提平均价增加运费后下浮一定比例确定,以需方实际加油时间为准;在华东地区加油,按当天卓创资讯船供油网提供的华东地区“中国内贸船燃供船成交估价”提供的0#柴油平均价下浮一定比例确定,以需方实际加油时间为准;在华南地区加油,按供方实际采购价结算,以需方实际加油时间为准。

(3)当供方实际采购价下浮比例与上述约定基准下浮比例发生偏差时,按相关方式分段结算。

(4)供方不定期邀请需方列席供方组织的招投标过程。

(5)对于在东北、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以外港口加油时,按供方实际采购价结算,并且供方应通知需方列席招投标过程。

(6)如无特殊情况,需方应尽可能选择低油价地区加油。

(7)若出现船用燃料油市场政策较大变化或燃油市场价格出现非正常波动或成交基准价严重偏离市场实际价格时,则供需双方对合同中的结算系数进行重新谈判,并签订补充协议。

2、润滑油:

(1)价格以供方即时挂牌批发价下浮一定比例进行结算,且该价格低于即时市场价。如国家政策导致税率变动,本合同不含税综合单价固定不变,相应调整含税综合单价。

(2)以上价格为最终结算价,包含运费、税费、加装费、杂费等一切费用。

(3)不含税金额=结算价/(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13%。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并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拓展本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稳定运营收入,降低运营成本,并发挥浙能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相关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实现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分别签署上述相关合同与协议。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