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山东华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仲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朱仲力,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4年4月退休,退休前担任山东省轻工设计院玻璃设计室主任、副总工程师;2009年4月至2015年4月,曾任山东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2023年3月,任山东华鹏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应出席1次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1次;应出席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1次;应出席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1次;出席股东大会2次。

(二)现场考察情况

上述会议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公司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离任前,本人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关联交易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任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因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石岛100%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江苏石岛借款以房产、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物,同时,交易对手方中导新材料(南通)有限公司以江苏石岛股权质押的方式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前述对外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2024年3月,公司董事完成换届选举,被聘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年度目标和考核情况进行发放。公司薪酬确定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没有发布业绩快报。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本人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为更好的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个人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审查,公司及相关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注重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坚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对外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对相关事项也发表了公正、客观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确保披露事项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督促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公司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原则,主动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建设,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知识,起到了支持董事会决策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合规运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在经过充分讨论和审议后形成有效决议,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充分发挥了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参加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利用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公司的发展及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取得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独立董事:朱仲力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