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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独立行使监督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2023/02/27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2022年年度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监事会换届和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3/03/22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3/03/28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1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2.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2.2.1标的资产
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5《关于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16《关于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17《关于确认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8《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19《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2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04/27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拟向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2023/08/04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10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08/2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确认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2023/10/27第八届监事会第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内控建设、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恪尽职守,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能够根据相关要求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恪尽职守地执行公司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季度、半年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审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运作规范,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公司涉及交易事项的内容。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告内容客观、合理,未见有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或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石岛100%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考虑到江苏石岛对其借款使用房产、土地作为抵押担保,且交易对手方中导

新材料(南通)有限公司以江苏石岛股权质押的方式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反担保。2023年3月24日,江苏石岛对南通农商银行的贷款已全部偿还,公司对其担保责任已解除。因此本次被动形成的对外担保的风险完全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担保延续到报告期的情形。

(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公司收购资产严格履行相应相关审批程序,未发现有内幕交易行为,也未损害股东利益或导致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在风险控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控制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评价较为客观、真实。

三、监事会 2024年度工作要点

2024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同时,监事会将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拓宽专业知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履职,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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