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1 |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 公告编号:2024-026 |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广核技”)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离职人员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注销胡冬明等25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1万份。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订了《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草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2022年11月2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访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实名反映对激励对象的不同意见。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已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刘澄清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公司在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22年12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1名激励对象授予2,64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33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2月22日,公司完成本次授予登记,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12月30日;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2,596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257人;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7.33元/份。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同意确定2023年4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9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11元/股。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预留股票期权合计为95万份,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91万份,剩余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未来将不再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权益失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5月19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3年4月25日;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91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管理人员,共计4人;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8.11元/份。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解雇或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上述规定,目前有2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91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离职人员名单及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如下:
序号 | 姓名 | 原职位 | 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1 | 胡冬明 | 原董事长 | 36 |
2 | 谭剑锋 | 原总会计师 | 28 |
3 | 寇元泽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20 |
4 | 赵波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15 |
5 | 黎天剑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15 |
6 | 郑成山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7 | 唐天明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8 | 王海峰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9 | 李金瓯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20 |
10 | 丁建宏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15 |
11 | 魏巍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15 |
12 | 单永东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13 | 汪菲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14 | 吴忠伟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15 | 王俊杰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16 | 谢飞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17 | 朱云超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15 |
18 | 陈智文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19 | 叶晓军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20 | 张天刚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21 | 王平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22 | 周建华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23 | 罗为凯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24 | 谢明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25 | 母新华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销售/研发人员 | 7 |
合计 | 291 |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时,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员工及管理团队正常履职。本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拟注销期权的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因25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