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1 |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 公告编号:2024-027 |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范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要求该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并要求该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1)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2)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2)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
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第
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3)第(2)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的类型和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05,968.08 | 21,848.7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91,591.99 |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385,623.91 | -21,848.73 | |
所得税费用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2,871.97 | ||
少数股东损益 | -102,871.97 |
(续)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56,397.82 | 1,102,275.8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9,078.70 | -737,168.20 | -64,109.54 | -57,534.56 |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560,610.49 | 282,751.94 | 57,534.56 | -21,848.73 | |
所得税费用 | -586,708.63 | -750,731.53 | 6,574.99 | 79,383.29 | |
少数股东权益 | -55,823.88 | 195,502.87 | |||
少数股东损益 | 55,823.88 | -92,630.90 |
四、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