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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30,712,868.1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20,016,674.4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89,303,806.33元,资本公积金人民币674,945,604.79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及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次未实行利润分配是公司根据业务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水平及债务状况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新项目投资需求以及流动资金需要,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规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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