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专职监事会主席按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奖励和年终奖,合计不高于81万元/年(含税)。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励和年终奖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考核挂钩。非专职监事会主席,监事津贴标准为6000元/月(含税)。
2、在公司任职的职工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并领取监事津贴4000元/月(含税)。
3、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监事津贴标准为4000元/月(含税)。
四、其他事项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绩效奖励与年终奖是否发放及具体发放金额,需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以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浮动。
2、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其薪
酬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生效前,2024年已按以前年度标准计发的,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予以调整补发。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