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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声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钱塘江路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15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徐芳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查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417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数据,公司编制完成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项目进行情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完成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8,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9,00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形成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418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受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情况说明出具了公司《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419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9)。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的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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