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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声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决定在第三届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吕晓青女士、独立董事裘玲玲女士、非独立董事徐瑞根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并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吕晓青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吕晓青女士、独立董事裘玲玲女士、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陈美林女士,仍由吕晓青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审议结果
2023年2月28日第三届董事《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通过
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2023年5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2023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3年8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通过
2023年10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
2023年11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通过
会第十一次会议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3年12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选举吕晓青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和初审后的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情况,积极监督评价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适应行业新形势持续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审计,推动公司持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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