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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声电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2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72,371,719.0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9,137,664.34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8,00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9,000,00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益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根据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五)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应当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作为本章程附件。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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