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之日止。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10万元人民币/年(含税),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
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津贴均为每人1万元人民币/年(含税),非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二)监事薪酬(津贴)标准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监事津贴均为每人1万元人民币/年(含税),监事津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在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