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8,145,303.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1,718,828.5元。公司2023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鉴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