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4-026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自任职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王建新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双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2013年7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商学院财务与投资管理系和金融系讲师、硕士生导师、副教授;2020年至今任中南大学金融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2022年4月至今任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本人在华光源海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相关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是否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建新 | 10 | 10 | 0 | 0 | 0 | 否 | 6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参加,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就审议事项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3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 1.《关于提名李卫红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提名刘慧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 同意 |
议 | 案》 3.《关于提名张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关于提名修宗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提名王建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华光源海国际货运代理(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 9.《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 《关于选举李卫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李卫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伍祥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邱德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唐宇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邱德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7.《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7.《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8.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9.《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光源海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团队完成业绩目标兑现奖励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光源海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华光源海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们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建新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