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证券”)作为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源海”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光源海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8.00元/股,初始发行股数22,783,86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270,8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279,270.5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6,991,609.41元。截至2022年12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7288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泰君安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前述授权,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 上披露的《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对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自查及保荐机构定期核查时发现,由于公司具体负责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操作部门就授权实施期限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出现在2023年1月9日董事会审议后,2023年1月 31 日股东大会审议前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在该次决议有效期届满(即 2024年 1 月 31 日)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及时赎回和未及时再次授权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入理财产品合计5,350.00万元的情况。
2024年1月31日后,公司继续购买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委托方名称 | 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华光源海 | 银行理财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900.00 | 2024年2月1日 | 2024年5月6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6 |
华光源海 | 银行理财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1,150.00 | 2024年3月20日 | 2024年6月2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65 |
华光源海 | 银行理财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3,300.00 | 2024年4月12日 | 2024年7月12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5-2.6 |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
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400.00 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的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
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公司自查及保荐人定期核查后进行的修正,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未来将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完善相关措施,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是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4 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5,400.00 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补充确认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国泰君安证券对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 振 何凌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