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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097,830.73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截至 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7,047,417股,以此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25,096,659.6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42%。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在审查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2024年的资金使用计划后,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

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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