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4-02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谢思瑜召集并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截至 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7,047,417股,以此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5,096,659.6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42%。公司
2023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4-026)。(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龙汽车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金龙汽车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 2024-027)。(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金龙汽车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龙汽车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金龙汽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集团高管绩效薪酬考核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为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4-033)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4-028)。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临2024-029)(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临2024-03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本议案所涉及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经非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本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32)。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