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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为完善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制订《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内容如下:

一、制定原则

(一)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股东回报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尤其是现金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满足当年现金分红比例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三、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董事会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适当的修订,以制定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规划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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