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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春方先生、独立董事周国云先生和董事卓勇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曹春方先生担任,曹春方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在任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报告召开会议,会议对报告内容进行了审核,对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和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核查审阅,对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了核查,并同意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2023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召开会议,会议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核查,会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2023年8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开展外汇衍生品事项召开会议,会议对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天职国际的执业资格、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核查和评价,会议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2023年10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拟聘任财务总监、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召开会议,会议对拟聘任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持续关注公司年报等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进行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解决问题、审核审计结果,并对天职国际工作进行监督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2022年度审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保证下一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委员会建议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监察部工作计划,对计划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审计监察部的年度工作进行监督,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后续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各项支出、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其他重大错报情形,能够公允的反应公司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要求,通过审计监察部的具体工作检查、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初步审议,认为公司管控体系较为完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风险管控水平较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

(五)审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会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总体工作评价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与监督的作用,对公司的有效治理、合规经营、风险控制和稳健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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