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
19]149
号文核准,公司于
019年12月2日公
开发行了
,
.
万张(
,
,
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
元,发行总额
,
万元。
年
月
日,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28,72
,
.00元后将余额人民币
,
,
,
.
0元全部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
,
.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
,
,
.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
】第ZE
号验证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
公司在取得募集资金后,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截至
年
月
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资金
66,0
3.42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
.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
万元,合计余额
,
.
万元,与募
集资金实际余额
,
.3
万元差异
.
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
]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和《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
行了规定。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均不存在
违反上述规定及制度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年
月,公司及子公司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烽火锐拓科技有限
公司、南京烽火天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邮科院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专项报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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