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225002号
目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84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 )第225002号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集团)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方集团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方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30及附注五、33所述。
公司 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为543,897,757.09 元,由于营业收入是长方集团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
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其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可能存在错报风险,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对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
(2)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与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评估,进而评估公司销售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3)执行细节测试,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海关报关单据、验收单据和银行收款单等,检查相关收入的真实性;
(4)结合产品类型对毛利率执行分析程序,判断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5)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等科目执行的函证程序,同时向主要客户函证本年度销售收入金额;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进行截止测试,评价是否存在提前或延后收入的情况。
四、其他信息
长方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长方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 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 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 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 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长方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方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长方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长方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方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方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长方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 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4年4月25日
资产负债表 | |||
非流动资产合计542,854,176.52 970,855,193.05 617,858,372.10991,148,740.72 资产总计819,382,805.01 1,055,519,371.89 995,270,211.191,358,700,926.27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
项 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资产负债表(续)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1,574,747.91 557,105,768.26 192,042,829.90 607,005,156.97 少数股东权益613,185.08 - 632,915.32 股东权益合计52,187,932.99 557,105,768.26 192,675,745.22 607,005,156.9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819,382,805.01 1,055,519,371.89 995,270,211.19 1,358,700,926.27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
项 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利 润 表 |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
项 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2,281,250.00 2,281,25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1,972,600.00 160,000.00 13,871,743.00 13,781,743.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现金流量表 | ||||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 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 ||||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项 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六)其他四、本年期末余额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项 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790,108,769.00 - - - 756,012,149.27 - - - 27,652,251.51 -1,381,730,339.88192,042,829.90 632,915.32 192,675,745.22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股东权益变动表 | |||||||||||||||||
项 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
项 目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790,108,769.00 - - - 1,108,698,587.09 - - - 27,652,251.51 -1,319,454,450.63 607,005,156.97 | |||||||||||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股东权益变动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2022年度
2022年度 | ||||
其他权益工具 | 盈余公积 |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长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长方照明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05年5月30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75562228B。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聚柳路6号D栋长方照明工业厂区办公楼五层。总部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21号富康工业区。
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LED封装照明产品及应用行业,公司的产品可以分为LED封装产品、LED封装配套产品和LED应用照明产品三大类,其中LED封装产品根据封装形式可以分为直插式LED产品和贴片式LED产品,LED应用照明产品可以分为家居式照明产品及移动式照明产品。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5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1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三、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
三、16“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
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6“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16、(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6(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
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贷款承诺,是指按照预先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信用的确定性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公司作为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以下二者孰高进行计量:①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衍生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合同。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是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主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进行处理:
①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②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关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③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根据以前年度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1)应收票据组合
应收票据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票据承兑人主要为银行金融机构。 | 预计发生损失的风险较小,不计提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承兑人为非金融机构单位。 | 参照应收账款的政策。 |
(2)应收账款组合
①单项金额重大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应收账款金额在 500.00 万元以上。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该单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整个续存期内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单独测试发现客观证据不足的,纳入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或者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特殊风 险组合 |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包括应收政府部门的 款项、应收出口退税款、合并范围内应收款等,一般不计提损失准备,除非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应收账款—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3 |
1至2年 | 2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计提损失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为:该单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整个续存期内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单独测试发现客观证据不足的,纳入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组合
其他应收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或者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特殊风险组合 |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包括应收政府部门的款项、应收出口退税款、合并范围内应收款等,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除非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其他应收款—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3 |
1至2年 | 2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3)长期应收款组合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他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4、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
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5、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终止经营 ,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6、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
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7、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建筑物 | 25 | 5.00% | 3.80% |
土地使用权 | 50 | --- | 2.00%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
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0-25 | 5.00 | 3.80~9.50 |
机器设备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5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5 | 5.00 | 19.00~31.67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9、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0、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1、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新租赁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了采用简化处理情形,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选择是否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选择不分拆的,将各租赁部分及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成租赁。此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描述。)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等为基础,考虑相关
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2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
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商标及著作权等,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25“长期资产减值”。
23、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2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5、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6、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
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7、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8、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29、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三、20“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0、收入确认
(1)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收入计量原则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 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 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
承 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报告期内,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①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③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④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⑤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报告期内企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1、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
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3、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三、15“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相关描述。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无影响。
(2)本期会计估计变更。
无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公司本报告期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13.00%、9.00%、5.00% |
消费税 | 应税电池销售额(量) | 4.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00%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00%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 | 每平方米4元、3元、2元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12% |
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纳税主体名称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20.00% |
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深圳市康铭盛贸易有限公司 | 20.00% |
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该规定,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经过认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优惠税率。
1)本公司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指引,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2022年12月19日取得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为GR202244205181,有效期为三年,2022-2024年度按照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2)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指引,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为GR202244202285,有效期为三年,2022-2024年度按照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3)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及指引,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2021年12月15日取得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为GR202136001234,有效期为三年,2021-2023年度按照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23年1月1日】,期末指【2023年12月31日】,本期指2023年度,上期指2022年度。
1、货币资金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库存现金 | 286,494.42 | 540,845.04 |
银行存款 | 29,332,862.60 | 73,906,284.93 |
其他货币资金 | 1,165,002.92 | 3,017,310.20 |
合计 | 30,784,359.94 | 77,464,440.17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 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8,584,271.68 | 75,714,586.53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071,103.62 |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72,830,787.56 | |
冻结的银行存款 | 17,513,168.06 | 2,883,798.97 |
其他受限制资金 | ||
合计 | 18,584,271.68 | 75,714,586.53 |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8,283,333.02 | 6,863,181.87 |
商业承兑汇票 | 94,724.20 | |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 2,841.73 | |
合计 | 8,375,215.49 | 6,863,181.87 |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8,378,057.22 | 100.00% | 2,841.73 | 0.03% | 8,375,215.49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8,283,333.02 | 98.87% | 8,283,333.02 | ||
商业承兑汇票 | 94,724.20 | 1.13% | 2,841.73 | 3.00% | 91,882.47 |
合计 | 8,378,057.22 | 100.00% | 2,841.73 | 0.03% | 8,375,215.49 |
续: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类别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6,863,181.87 | 100.00% | 6,863,181.87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6,863,181.87 | 100.00% | 6,863,181.87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6,863,181.87 | 100.00% | 6,863,181.87 |
(3)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8,283,333.02 | ||
商业承兑汇票 | 94,724.20 | 2,841.73 | 3.00% |
合计 | 8,378,057.22 | 2,841.73 | 0.03%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166,797.03 | 7,959,743.33 |
商业承兑汇票 | 91,615.57 | |
合计 | 10,166,797.03 | 8,051,358.90 |
(5)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3、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8,628,288.33 | 138,628,288.3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7,259,777.18 | 49,577,360.95 | 117,682,416.23 |
合 计 | 305,888,065.51 | 188,205,649.28 | 117,682,416.23 |
续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4,398,302.53 | 124,398,302.5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8,943,571.74 | 46,867,800.86 | 162,075,770.88 |
合 计 | 333,341,874.27 | 171,266,103.39 | 162,075,770.88 |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2023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66,862,916.11 | 66,862,916.11 | 100.00 | 诉讼中,偿付能力有限,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2 | 17,762,423.98 | 17,762,423.98 | 100.00 | 质量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3 | 12,127,355.59 | 12,127,355.59 | 100.00 | 质量纠纷,公司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4 | 10,253,193.32 | 10,253,193.32 | 100.00 | 公司已经注销。 |
客户5 | 6,558,104.00 | 6,558,104.00 | 100.00 | 质量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6 | 6,484,380.00 | 6,484,380.00 | 100.00 | 质量纠纷,公司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7 | 4,975,457.00 | 4,975,457.00 | 100.00 | 失信执行人,偿付能力有限。 |
客户8 | 3,135,245.51 | 3,135,245.51 | 100.00 | 质量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9 | 2,774,036.19 | 2,774,036.19 | 100.00 | 质量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10 | 2,765,420.16 | 2,765,420.16 | 100.00 | 存在法律诉讼,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11 | 2,108,348.75 | 2,108,348.75 | 100.00 | 公司已经注销。 |
客户12 | 2,107,425.00 | 2,107,425.00 | 100.00 | 质量纠纷,公司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13 | 713,982.72 | 713,982.72 | 100.00 | 公司已经注销。 |
合计 | 138,628,288.33 | 138,628,288.33 |
②2023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账龄组合
账龄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85,218,061.13 | 2,556,541.83 | 3.00 |
1-2年 | 36,810,093.14 | 7,362,018.63 | 20.00 |
2-3年 | 11,145,644.84 | 5,572,822.42 | 50.00 |
3年以上 | 34,085,978.07 | 34,085,978.07 | 100.00 |
合计 | 167,259,777.18 | 49,577,360.95 |
(3)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类别 | 2023年1月1日 | 本期变动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24,398,302.53 | 650,000.00 | 14,879,985.80 | 138,628,288.33 |
类别
类别 | 2023年1月1日 | 本期变动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6,867,800.86 | 2,709,560.09 | 49,577,360.95 | |||
其中:账龄组合 | 46,867,800.86 | 2,709,560.09 | 49,577,360.95 | |||
合计 | 171,266,103.39 | 2,709,560.09 | 650,000.00 | 14,879,985.80 | 188,205,649.28 |
(4)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账龄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66,862,916.11 | 21.86 | 3年以上 | 66,862,916.11 |
第二名 | 17,762,423.98 | 5.81 | 3年以上 | 17,762,423.98 |
第三名 | 16,252,316.16 | 5.31 | 1年以内 | 487,569.48 |
第四名 | 14,978,891.69 | 4.90 | 1年以内 | 449,366.75 |
第五名 | 12,127,355.59 | 3.96 | 3年以上 | 12,127,355.59 |
合 计 | 127,983,903.53 | 41.84 | 97,689,631.91 |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876,210.47 | 99.37% | 4,269,917.12 | 78.29% |
1至2年 | 8,409.27 | 0.29% | 403,726.50 | 7.40% |
2至3年 | 9,775.96 | 0.34% | 69,720.35 | 1.28% |
3年以上 | 710,915.00 | 13.03% | ||
合计 | 2,894,395.70 | 100.00% | 5,454,278.97 | 100.00% |
5、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923,383.04 | 18,645,627.76 |
合 计 | 6,923,383.04 | 18,645,627.76 |
(1)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660,000.00 | 2,660,0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8,404,340.62 | 11,480,957.58 | 6,923,383.04 |
合 计 | 21,064,340.62 | 14,140,957.58 | 6,923,383.04 |
续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0,579,099.74 | 1,730,000.00 | 8,849,099.7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2,511,951.76 | 12,715,423.74 | 9,796,528.02 |
合 计 | 33,091,051.50 | 14,445,423.74 | 18,645,627.76 |
① 坏账准备
A. 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4,249,682.69 | 8.11% | 344,441.36 | 回收可能性 |
特殊风险组合 | 3,018,141.71 | - | - | 回收可能性 |
合计 | 7,267,824.40 | 4.74% | 344,441.36 |
B. 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1,136,516.22 | 100% | 1,136,516.22 | 回收可能性 |
合计 | 1,136,516.22 | 100% | 1,136,516.22 |
C. 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单项计提: | ||||
其他应收款单位 1 | 1,730,000.00 | 100% | 1,730,000.00 | 回收可能性 |
其他应收款单位 2 | 930,000.00 | 100% | 930,000.00 | 回收可能性 |
合计 | 2,660,000.00 | 100% | 2,660,000.00 |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10,000,000.00 | 100% | 10,000,000.00 | 回收可能性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 | 10,000,000.00 |
②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955,358.94 | 1,760,064.80 | 11,730,000.00 | 14,445,423.74 |
2022年12月31日在本期 |
—转入第一阶段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930,000.00 | 930,000.00 | ||
本期计提 | 306,451.42 | 306,451.42 | ||
本期转回 | 610,917.58 | 610,917.58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余额 | 344,441.36 | 1,136,516.22 | 12,660,000.00 | 14,140,957.58 |
③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保证金 | 3,136,904 33 | 9,478,817.92 |
出口退税 | 3,018,141.71 | 8,849,099.57 |
备用金 | 159,516.00 | 1,396,076.41 |
往来款及其他 | 14,749,778.58 | 13,367,057.60 |
合计 | 21,064,340.62 | 33,091,051.50 |
④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款及其他 | 10,000,000.00 | 3年以上 | 47.47% | 10,000,000.00 |
第二名 | 出口退税 | 3,018,141.71 | 1年以内 | 14.33% | |
第三名 | 押金 | 2,722,208.79 | 1年以内、5年以上 | 12.92% | 380,668.76 |
第四名 | 往来款及其他 | 1,730,000.00 | 3年以上 | 8.21% | 1,730,000.00 |
第五名 | 往来款及其他 | 930,000.00 | 1-2年 | 4.42% | 930,000.00 |
合计 | 18,400,350.50 | 87.35% | 13,040,668.76 |
6、存货
(1)存货的分类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0,524,737.21 | 6,034,862.38 | 24,489,874.83 | 44,935,125.36 | 7,151,182.37 | 37,783,942.99 |
委托加工物资 | - | 2,663,089.51 | 2,663,089.51 | |||
在产品 | 27,095,845.90 | 5,780,972.68 | 21,314,873.22 | 21,292,151.43 | 2,046,953.18 | 19,245,198.25 |
库存商品 | 52,428,677.61 | 17,862,571.26 | 34,566,106.35 | 62,935,544.97 | 32,381,230.34 | 30,554,314.63 |
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发出商品 | 2,149,598.72 | 2,149,598.72 | 11,268,001.69 | 11,268,001.69 | ||
合计 | 112,198,859.44 | 29,678,406.32 | 82,520,453.12 | 143,093,912.96 | 41,579,365.89 | 101,514,547.07 |
(2)存货的跌价准备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151,182.37 | 4,635,330.72 | 5,712,339.31 | 39,311.40 | 6,034,862.38 | ||
在产品 | 2,046,953.18 | 14,613,486.91 | 8,612,012.76 | 2,267,454.65 | 5,780,972.68 | ||
库存商品 | 32,381,230.34 | 16,255,087.82 | 17,365,461.00 | 13,408,285.90 | 17,862,571.26 | ||
合计 | 41,579,365.89 | 35,503,905.45 | 31,689,813.07 | 15,715,051.95 | 29,678,406.32 |
7、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27,348,404.97 | 5,393,992.37 |
合计 | 27,348,404.97 | 5,393,992.37 |
8、长期应收款
款项性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11,159,671.00 | 11,159,671.00 | 26,039,656.80 | 26,039,656.8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
合计 | 11,159,671.00 | 11,159,671.00 | 26,039,656.80 | 26,039,656.80 |
(1)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长期应收款 | 11,159,671.00 | 100.00 | 11,159,671.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长期应收款 | |||||
其中:信用期内款项 | |||||
合计 | 11,159,671.00 | 100.00 | 11,159,671.00 | 100.00 |
续: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长期应收款 | 26,039,656.80 | 100.00 | 26,039,656.8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长期应收款 | |||||
其中:信用期内款项 | |||||
合计 | 26,039,656.80 | 100.00 | 26,039,656.80 | 100.00 |
(2)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长期应收款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11,159,671.00 | 11,159,671.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1,159,671.00 | 11,159,671.00 | 100.00 |
9、投资性房地产
(1)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 期初余额 | 147,727,463.06 | 17,030,173.42 | 164,757,636.48 |
2. 本期增加金额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4. 期末余额 | 147,727,463.06 | 17,030,173.42 | 164,757,636.48 |
二、累计折旧(摊销) | |||
1. 期初余额 | 92,344,751.55 | 4,272,377.98 | 96,617,129.53 |
2. 本期增加金额 | 5,658,738.73 | 356,031.50 | 6,014,770.23 |
(1)本期计提 | 5,658,738.73 | 356,031.50 | 6,014,770.23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4. 期末余额 | 98,003,490.28 | 4,628,409.48 | 102,631,899.76 |
三、减值准备 | |||
1. 期初余额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4. 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 期末账面价值 | 49,723,972.78 | 12,401,763.94 | 62,125,736.72 |
2. 期初账面价值 | 55,382,711.51 | 12,757,795.44 | 68,140,506.95 |
(2)期末用于抵押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 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49,723,972.78 |
项目
项目 | 账面价值 |
土地使用权 | 12,401,763.94 |
合计 | 62,125,736.72 |
10、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及 其他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 期初余额 | 363,169,160.90 | 459,367,324.00 | 76,723,929.71 | 18,131,365.57 | 917,391,780.18 |
2. 本期增加金额 | 734,935.79 | 863,103.02 | 1,598,038.81 | ||
(1)购置 | 734,935.79 | 863,103.02 | 1,598,038.8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3)其他增加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6,191,401.19 | 4,300,849.64 | 7,211,321.59 | 17,703,572.42 | |
(1)处置或报废 | 6,191,401.19 | 4,300,849.64 | 7,211,321.59 | 17,703,572.42 | |
(2)其他减少 | - | ||||
4. 期末余额 | 363,169,160.90 | 453,910,858.60 | 73,286,183.09 | 10,920,043.98 | 901,286,246.57 |
二、累计折旧 | |||||
1. 期初余额 | 75,387,278.49 | 288,778,648.05 | 45,624,652.77 | 14,195,817.02 | 423,986,396.33 |
2. 本期增加金额 | 13,389,589.17 | 31,069,995.80 | 2,248,449.16 | 691,538.18 | 47,399,572.31 |
(1)本期计提 | 13,389,589.17 | 31,069,995.80 | 2,248,449.16 | 691,538.18 | 47,399,572.31 |
(2)其他增加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3,651,134.34 | 3,263,769.38 | 6,594,438.41 | 13,509,342.13 | |
(1)处置或报废 | 3,651,134.34 | 3,263,769.38 | 6,594,438.41 | 13,509,342.13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3)其他减少 | |||||
4. 期末余额 | 88,776,867.66 | 316,197,509.51 | 44,609,332.55 | 8,292,916.79 | 457,876,626.51 |
三、减值准备 | |||||
1. 期初余额 | 42,379,906.96 | 35,750,551.41 | 34,156.31 | 78,164,614.68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1,078,300.00 | 12,377,633.37 | 1,136,516.22 | 1,510.34 | 14,593,959.93 |
(1)本期计提 | 1,078,300.00 | 12,377,633.37 | 1,136,516.22 | 1,510.34 | 14,593,959.93 |
(2)其他增加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810,673.77 | 810,673.77 | |||
(1)处置或报废 | 810,673.77 | 810,673.77 | |||
(2)其他减少 | |||||
4. 期末余额 | 43,458,206.96 | 47,317,511.01 | 1,170,672.53 | 1,510.34 | 91,947,900.84 |
四、账面价值 | |||||
1. 期末账面价值 | 230,934,086.28 | 90,395,838.08 | 27,506,178.01 | 2,625,616.85 | 351,461,719.22 |
项目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及 其他 | 运输工具 | 合计 |
2. 期初账面价值 | 245,401,975.45 | 134,838,124.54 | 31,065,120.63 | 3,935,548.55 | 415,240,769.17 |
(2)报告期末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3,652,558.24 | 正在提供资料办理中 |
合计 | 13,652,558.24 |
11、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 | 66,845.38 | 66,845.38 | ||||
合计 | 66,845.38 | 66,845.38 |
1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 期初余额 | 38,724,300.50 | 17,264,600.00 | 12,299,689.97 | 34,875,000.00 | 103,163,590.47 |
2. 本期增加金额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4. 期末余额 | 38,724,300.50 | 17,264,600.00 | 12,299,689.97 | 34,875,000.00 | 103,163,590.47 |
二、累计摊销 | |||||
1. 期初余额 | 6,769,867.90 | 17,255,919.75 | 11,158,017.01 | 34,875,000.00 | 70,058,804.66 |
2. 本期增加金额 | 905,703.06 | 4,959.96 | 598,913.79 | 1,509,576.81 | |
(1)本期计提 | 905,703.06 | 4,959.96 | 598,913.79 | 1,509,576.81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4. 期末余额 | 7,675,570.96 | 17,260,879.71 | 11,756,930.80 | 34,875,000.00 | 71,568,381.47 |
三、减值准备 | |||||
1. 期初余额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4. 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 期末账面价值 | 31,048,729.54 | 3,720.29 | 542,759.17 | 31,595,209.00 | |
2. 期初账面价值 | 31,954,432.60 | 8,680.25 | 1,141,672.96 | 33,104,785.81 |
13、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 | 其他增加 | 处置 | 其他减少 |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383,378,475.22 | 383,378,475.22 | ||||
合计 | 383,378,475.22 | 383,378,475.22 |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增加 | 处置 | 其他减少 |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383,378,475.22 | 383,378,475.22 | ||||
合计 | 383,378,475.22 | 383,378,475.22 |
14、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额 | 其他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支出 | 56,088,860.45 | 20,363,002.47 | 16,923,755.26 | 59,528,107.66 | |
广告费 | 584,905.61 | 584,905.61 | - | ||
融资手续费 | 1,975,643.95 | 843,683.26 | 1,131,960.69 | ||
工商联会费 | 210,000.00 | 60,000.00 | 150,000.00 | ||
合计 | 58,859,410.01 | 20,363,002.47 | 18,412,344.13 | 60,810,068.35 |
15、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3,128,236.37 | 3,469,235.46 | 27,081,101.93 | 4,062,165.29 |
可抵扣亏损 | 203,178,062.20 | 30,476,709.33 | 229,189,141.60 | 34,378,371.24 |
递延收益 | 15,297,536.83 | 2,294,630.52 | 15,898,716.79 | 2,384,807.52 |
未实现利润 | 4,139,119.47 | 620,867.92 | 3,604,738.20 | 540,710.73 |
合计 | 245,742,954.87 | 36,861,443.23 | 275,773,698.52 | 41,366,054.7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 33,452,735.07 | 5,017,910.26 | 44,694,425.13 | 6,704,163.77 |
合计 | 33,452,735.07 | 5,017,910.26 | 44,694,425.13 | 6,704,163.77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资产减值准备 | 286,422,419.98 | 299,318,805.12 |
可抵扣亏损 | 1,105,592,774.04 | 1,143,865,554.53 |
合计 | 1,392,015,194.02 | 1,443,184,359.65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 | 2,259,992.80 | |
2024年 | 3,137,818.87 | 3,137,818.87 |
2025年 | 14,504,729.53 | 14,504,729.53 |
2026年 | 127,305,257.37 | 127,305,257.37 |
2027年 | 41,630,453.35 | 41,630,453.35 |
2028年 | 233,044,933.15 | 180,822,843.28 |
2029年 | 239,836,540.01 | 239,836,540.01 |
2030年 | 188,063,701.92 | 188,063,701.92 |
2031年 | 60,881,208.59 | 60,881,208.59 |
2032年 | 285,423,008.81 | 285,423,008.81 |
2033年 | 114,943,184.64 | |
合计 | 1,308,770,836.24 | 1,143,865,554.53 |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类别及内容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预付设备款 | 1,080,000.00 | |
合计 | 1,080,000.00 |
17、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保证借款 | 15,000,000.00 | 18,000,000.00 |
保证抵押借款 | 145,370,000.00 | 161,000,000.00 |
票据及信用证贴现 | 75,0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92,603.14 | 351,319.17 |
合计 | 160,662,603.14 | 254,351,319.17 |
(2)报告期末不存在逾期的短期借款。
18、应付票据
种类
种类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1,945,294.99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945,294.99 |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应付材料款 | 153,287,780.06 | 191,664,882.89 |
应付工程款 | 18,859,053.99 | 7,404,391.04 |
应付设备款 | 7,386,214.79 | 13,320,219.73 |
合计 | 179,533,048.84 | 212,389,493.66 |
(2)报告期末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金额为13,459,102.55元。
20、合同负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预收销售货款 | 17,345,886.56 | 7,872,797.26 |
合计 | 17,345,886.56 | 7,872,797.26 |
2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14,175,056.04 | 128,929,273.56 | 131,765,421.76 | 11,338,907.84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80,007.40 | 6,439,541.50 | 6,919,548.90 | - |
辞退福利 | 5,132,262.00 | 5,889,453.09 | 9,835,813.15 | 1,185,901.94 |
合计 | 19,787,325.44 | 141,258,268.15 | 148,520,783.81 | 12,524,809.78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035,975.27 | 117,445,408.50 | 120,692,510.90 | 10,788,872.87 |
职工福利费 | 62,875.89 | 6,289,414.97 | 5,890,319.89 | 461,970.97 |
社会保险费 | 9,397.38 | 1,949,079.21 | 1,958,476.59 | -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 4,353.93 | 1,391,580.54 | 1,395,934.47 | - |
工伤保险费 | 5,043.45 | 459,389.39 | 464,432.84 | - |
生育保险费 | - | 98,109.28 | 98,109.28 | - |
住房公积金 | 9,628.00 | 2,556,656.00 | 2,532,560.00 | 33,724.00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7,179.50 | 688,714.88 | 691,554.38 | 54,340.00 |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合计 | 14,175,056.04 | 128,929,273.56 | 131,765,421.76 | 11,338,907.8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480,007.40 | 6,313,109.84 | 6,793,117.24 | - |
失业保险费 | - | 126,431.66 | 126,431.66 | - |
合计 | 480,007.40 | 6,439,541.50 | 6,919,548.90 | - |
22、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增值税 | 13,592,412.82 | 10,467,203.38 |
消费税 | 373,723.72 | 621,383.13 |
企业所得税 | 242,527.60 | |
个人所得税 | 196,331.88 | 432,405.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8,818.24 | 803,903.73 |
房产税 | 550,583.28 | 550,583.28 |
教育费附加 | 69,278.04 | 358,828.2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7,123.93 | 242,821.86 |
土地使用税 | 150,433.49 | 150,433.49 |
印花税及其他 | 131,419.05 | 250,575.11 |
合计 | 15,602,652.05 | 13,878,137.90 |
23、其他应付款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2,932.50 | 122,932.50 |
其他应付款 | 302,174,485.24 | 179,638,519.30 |
合计 | 302,297,417.74 | 179,761,451.80 |
(1)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押金及保证金 | 3,507,037.28 | 4,798,966.38 |
房租、水电费 | 6,358,532.19 | 865,531.64 |
伙食费用 | 304,330.00 | 1,313,877.20 |
股权投资款 | 13,478,300.00 | 21,914,051.04 |
往来款 | 2,559,241.73 | 10,868,211.32 |
其他费用 | 11,670,582.92 | 5,649,464.72 |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外部借款 | 264,296,461.12 | 134,228,417.00 |
合计 | 302,174,485.24 | 179,638,519.30 |
②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公司1 | 13,478,300.00 | 资金紧张,尚未偿还 |
合计 | 13,478,300.00 |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 | 27,049,279.99 | 27,096,268.33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合计 | 27,049,279.99 | 27,096,268.33 |
25、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预收货款中的销项税 | 2,064,959.56 | 1,023,463.65 |
票据背书未终止确认 | 8,051,358.90 | 5,896,430.34 |
合计 | 10,116,318.46 | 6,919,893.99 |
26、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抵押借款 | ||
保证抵押借款 | 32,000,000.00 | 59,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 | 32,000,000.00 |
27、预计负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预提仲裁赔款 | 2,871,622.46 | 3,945,723.22 |
合计 | 2,871,622.46 | 3,945,723.22 |
28、递延收益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35,942,596.44 | - | 6,769,273.70 | 29,173,322.74 | 详见表1 |
合计 | 35,942,596.44 | - | 6,769,273.70 | 29,173,322.74 |
(1)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29、股本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LED半导体高效节能光源器材产业化项目资金 | 749,859.21 | 500,000.04 | 249,859.17 | 与资产相关 | ||
LED照明灯具IC驱动电源研发项目 | 200,000.32 | 99,999.96 | 100,000.36 | 与资产相关 | ||
LED灯具扩产项目 | 958,333.67 | 459,999.96 | 498,333.71 | 与资产相关 | ||
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 | 1,360,000.00 | 510,000.00 | 8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723,333.10 | 470,000.04 | 1,253,333.06 | 与资产相关 | ||
新安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及灯具节能等项目资金 | 978,750.00 | 261,000.00 | 717,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资助计划 | 217,007.51 | 216,867.14 | 140.37 | 与资产相关 | ||
招商项目补助 | 7,000,000.00 | 2,333,333.28 | 4,666,666.72 | 与资产相关 | ||
技改倍增专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第一批资助计划 | 107,666.69 | 33,999.96 | 73,666.73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第四批资助计划 | 7,833.10 | 2,000.04 | 5,833.06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技术改造资助类第二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605,833.28 | 410,000.04 | 1,195,833.24 | 与资产相关 | ||
深圳市龙华新区科技创新资金 | 138,750.00 | 45,000.00 | 93,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6产业转型升级专项 | 247,500.00 | 247,500.00 | -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334,333.29 | 236,000.04 | 98,333.25 | 与资产相关 | ||
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资助 | 617,666.68 | 218,623.03 | 399,043.65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企业技术改造资助类第一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80,500.00 | 37,377.05 | 143,122.95 | 与资产相关 | ||
扶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 7,966,112.00 | 195,888.00 | 7,770,224.00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补助土地实用款 | 6,703,438.00 | 155,292.00 | 6,548,146.00 | 与资产相关 | ||
“项目机器化换人”项目奖补 | 1,229,166.79 | 249,999.96 | 979,166.83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基础设施扶持资金) | 2,234,959.32 | 54,511.20 | 2,180,448.12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发展资金(基础设施扶持资金) | 1,381,553.48 | 31,881.96 | 1,349,671.5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5,942,596.44 | 6,769,273.70 | - | 29,173,322.74 |
项目
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本期变动增(+)减(-) | 2023年12月31日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90,108,769.00 | 790,108,769.00 |
30、资本公积
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55,950,504.27 | 755,950,504.27 | ||
其他资本公积 | 61,645.00 | 1,798,833.33 | 1,860,478.33 | |
合计 | 756,012,149.27 | 1,798,833.33 | 757,810,982.60 |
31、盈余公积
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法定盈余公积 | 27,652,251.51 | 27,652,251.5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合计 | 27,652,251.51 | 27,652,251.51 |
32、未分配利润
项目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81,730,339.88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381,730,339.88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2,266,915.32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储备基金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23,997,255.20 |
3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成本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22,485,431.09 | 456,516,700.49 | 706,285,626.78 | 644,346,694.71 |
其他业务 | 21,412,326.00 | 9,202,781.72 | 22,132,460.96 | 8,907,475.65 |
合计 | 543,897,757.09 | 465,719,482.21 | 728,418,087.74 | 653,254,170.36 |
(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行业)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收入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工业 | 522,485,431.09 | 456,516,700.49 | 706,285,626.78 | 644,346,694.71 |
合计 | 522,485,431.09 | 456,516,700.49 | 706,285,626.78 | 644,346,694.71 |
(3)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产品)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贴片式LED(含大功率) | 48,436,790.55 | 72,288,180.18 | 123,112,566.21 | 124,984,096.12 |
移动照明应用产品及其他电子产品 | 474,048,640.54 | 384,228,520.31 | 583,173,060.57 | 519,362,598.59 |
合计 | 522,485,431.09 | 456,516,700.49 | 706,285,626.78 | 644,346,694.71 |
(4)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地区)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国内 | 248,129,804.24 | 223,224,382.97 | 375,971,740.61 | 348,364,970.06 |
国外 | 274,355,626.85 | 233,292,317.52 | 330,313,886.17 | 295,981,724.65 |
合计 | 522,485,431.09 | 456,516,700.49 | 706,285,626.78 | 644,346,694.71 |
(5)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详见附注三、30。本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客户需求的品类、标准及时履行供货义务。对于中国境内销售合同,于本公司将商品交于客户或承运商时完成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对于中国境外销售合同,于商品发出并在装运港装船离港时完成履约义务,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不同客户和产品的付款条件有所不同,本公司部分销售以预收款的方式进行,其余销售则授予一定期限的信用期。
34、税金及附加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消费税 | 865,053.38 | 899,183.3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56,886.70 | 1,781,261.30 |
教育费附加 | 287,879.02 | 789,749.69 |
房产税 | 4,275,809.61 | 4,790,886.34 |
土地使用税 | 692,734.87 | 669,984.65 |
车船使用税 | 15,703.12 | 18,467.44 |
印花税 | 607,798.31 | 807,219.9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1,161.08 | 530,151.01 |
其他 | 2,476.89 | 1,809.12 |
合计 | 7,455,502.98 | 10,288,712.79 |
35、销售费用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工资福利费用 | 15,602,349.49 | 15,521,045.49 |
参展广告费 | 16,361,637.02 | 11,073,446.53 |
折旧费 | 75,072.67 | 19,234.42 |
办公及物耗费 | 248,947.54 | 130,645.17 |
样品赠送 | 122,205.93 | 2,835,944.00 |
差旅费及交通费 | 1,386,160.77 | 1,833,045.65 |
商品保险费 | 73,914.79 | 2,597,551.31 |
销售返利奖励 | 14,926,293.99 | |
其他 | 1,984,528.44 | 1,563,154.20 |
合计 | 35,854,816.65 | 50,500,360.76 |
36、管理费用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工资福利费 | 29,275,593.33 | 45,465,969.06 |
办公费 | 341,546.01 | 529,530.90 |
业务招待费 | 6,081,747.81 | 3,188,398.06 |
折旧摊销费 | 20,778,748.78 | 16,444,383.90 |
服务费用 | 10,194,547.90 | 10,384,953.29 |
租赁费 | 5,569,542.81 | 5,055,603.50 |
差旅费 | 1,127,395.17 | 2,709,528.64 |
其他 | 9,617,622.45 | 12,767,129.02 |
合计 | 82,986,744.26 | 96,545,496.37 |
37、研发费用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员工薪酬保险 | 29,374,170.37 | 34,761,080.19 |
办公费 | 73,225.31 | 77,521.34 |
试验检验费 | 667,574.74 | 603,469.99 |
差旅费及汽车支出 | 121,807.22 | 17,884.33 |
折旧及摊销 | 9,737,792.61 | 11,818,989.99 |
物料消耗及维修费 | 15,987,714.13 | 19,686,958.68 |
水电及租赁费 | 1,824,483.99 | 2,047,508.36 |
合计 | 57,786,768.37 | 69,013,412.88 |
38、财务费用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利息支出 | 24,361,164.48 | 23,026,487.54 |
减:利息收入 | 1,195,959.86 | 3,798,631.03 |
汇兑损益 | -2,679,192.37 | -5,174,943.06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269,907.65 | 2,324,594.92 |
合计 | 20,755,919.90 | 16,377,508.37 |
39、其他收益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政府补助 | 11,214,670.58 | 13,442,033.15 |
个税手续费返还及其他 | 90,269.26 | 272,908.14 |
合计 | 11,304,939.84 | 13,714,941.29 |
40、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坏账损失 | -1,871,751.45 | -13,455,981.01 |
合计 | -1,871,751.45 | -13,455,981.01 |
41、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存货跌价损失 | -3,814,092.38 | -20,858,594.26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4,593,959.93 | -42,379,906.96 |
商誉减值损失 | ||
合计 | -18,408,052.31 | -63,238,501.22 |
42、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656,320.72 | -2,668,289.42 |
合计 | -656,320.72 | -2,668,289.42 |
43、营业外收入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赔偿收入 | - | 3,500.00 | - |
政府补助 | - | 41,841.20 | - |
盘盈材料 | 131.07 | 20,563.25 | 131.07 |
其他 | 101,139.32 | 174,017.24 | 101,139.32 |
合计 | 101,270.39 | 239,921.69 | 101,270.39 |
44、营业外支出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704.60 | 45,066.24 | 3,704.60 |
赔偿支出 | 835,990.00 | - | 835,990.00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48,295.82 | 90,422.22 | 48,295.82 |
诉讼涉及货款逾期利息 | 2,287,424.00 | 2,287,424.0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70,995.44 | 70,995.44 | |
其他 | 30,486.13 | 10,168.08 | 30,486.13 |
合计 | 3,276,895.99 | 145,656.54 | 3,276,895.99 |
4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818,358.04 | -8,192,143.80 |
合计 | 2,818,358.04 | -8,192,143.8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39,468,287.5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0,920,243.1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767,711.9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 4,511,210.1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639.0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140,333.4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8,668,015.26 |
所得税费用 | 2,818,358.04 |
46、现金流量表附注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195,959.86 | 3,798,631.03 |
政府补助款 | 2,388,903.90 | 9,152,711.36 |
往来款及其他 | 55,202,010.47 | 34,319,750.59 |
合计 | 58,786,874.23 | 47,271,092.98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付现费用 | 74,679,542.91 | 55,649,128.67 |
往来款 | 25,751,129.29 | 20,893,071.55 |
合计 | 100,430,672.20 | 76,542,200.22 |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关联方借款 | 338,000,000.00 | 148,000,000.00 |
其他 | 52,045,450.57 | 47,422.57 |
合计 | 390,045,450.57 | 148,047,422.57 |
(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归还关联方借款 | 206,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 | 103,005.07 | 42,883,618.26 |
合计 | 206,103,005.07 | 62,883,618.26 |
4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2,286,645.56 | -224,922,995.20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1,871,751.45 | 13,455,981.01 |
资产减值准备 | 18,408,052.31 | 63,238,501.2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7,399,572.31 | 73,870,101.05 |
无形资产摊销 | 1,509,576.81 | 6,107,493.9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412,344.13 | 9,296,456.8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 656,320.72 | 2,668,289.4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4,361,164.48 | 23,026,487.5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504,611.55 | -6,064,880.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86,253.51 | -1,633,906.0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895,053.52 | 91,983,125.0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905,219.59 | -13,838,207.0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795,000.94 | -133,083,381.8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44,233.14 | -95,896,935.04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200,088.26 | 1,749,853.6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49,853.64 | 72,204,586.0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450,234.62 | -70,454,732.36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现金 | 12,200,088.26 | 1,749,853.64 |
其中:库存现金 | 286,494.42 | 540,845.0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748,590.92 | 1,209,008.6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165,002.92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200,088.26 | 1,749,853.6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584,271.68 | 银行票据保证金和司法冻结的银行存款 |
固定资产 | 230,934,086.28 | 用于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31,048,729.54 | 用于抵押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62,125,736.72 | 用于抵押借款 |
合计 | 342,692,824.22 |
49、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58,373.41 | 7.0827 | 413,441.35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5,751,562.29 | 7.0827 | 40,736,590.23 |
合同负债 |
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其中:美元 | 953,025.38 | 7.0827 | 6,749,992.86 |
六、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费用化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费用化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
员工薪酬保险 | 29,374,170.37 | 34,761,080.19 | ||
办公费 | 73,225.31 | 77,521.34 | ||
试验检验费 | 667,574.74 | 603,469.99 | ||
差旅费及汽车支出 | 121,807.22 | 17,884.33 | ||
折旧及摊销 | 9,737,792.61 | 11,818,989.99 | ||
物料消耗及维修费 | 15,987,714.13 | 19,686,958.68 | ||
水电及租赁费 | 1,824,483.99 | 2,047,508.36 | ||
合计 | 57,786,768.37 | 69,013,412.88 |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本公司2023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康铭盛) | 10737.6万 | 广东 | 深圳 | 制造业 | 99.9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康铭盛) | 6000万 | 江西 | 高安 | 制造业 | 99.9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万 | 江西 | 上高 | 制造业 | 99.9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康铭盛贸易有限公司 | 1000万 | 广东 | 深圳 | 商务服务业 | 99.9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9000万 | 广东 | 惠州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万 | 广东 | 深圳 | 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31224.49万 | 江西 | 南昌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八、政府补助
1.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金额
金额 | 金额 | 额 | ||||||
LED半导体高效节能光源器材产业化项目资金 | 749,859.21 | 500,000.04 | 249,859.17 | 与资产相关 | ||||
LED照明灯具IC驱动电源研发项目 | 200,000.32 | 99,999.96 | 100,000.36 | 与资产相关 | ||||
LED灯具扩产项目 | 958,333.67 | 459,999.96 | 498,333.71 | 与资产相关 | ||||
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 | 1,360,000.00 | 510,000.00 | 8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723,333.10 | 470,000.04 | 1,253,333.06 | 与资产相关 | ||||
新安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及灯具节能等项目资金 | 978,750.00 | 261,000.00 | 717,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资助计划 | 217,007.51 | 216,867.14 | 140.37 | 与资产相关 | ||||
招商项目补助 | 7,000,000.00 | 2,333,333.28 | 4,666,666.72 | 与资产相关 | ||||
技改倍增专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第一批资助计划 | 107,666.69 | 33,999.96 | 73,666.73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第四批资助计划 | 7,833.10 | 2,000.04 | 5,833.06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技术改造资助类第二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605,833.28 | 410,000.04 | 1,195,833.24 | 与资产相关 | ||||
深圳市龙华新区科技创新资金 | 138,750.00 | 45,000.00 | 93,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6产业转型升级专项 | 247,500.00 | 247,500.00 | -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334,333.29 | 236,000.04 | 98,333.25 | 与资产相关 | ||||
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资助 | 617,666.68 | 218,623.03 | 399,043.65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企业技术改 | 180,500.00 | 37,377.05 | 143,122.95 | 与资产相 |
造资助类第一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造资助类第一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关 | |||||||
扶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 7,966,112.00 | 195,888.00 | 7,770,224.00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补助土地实用款 | 6,703,438.00 | 155,292.00 | 6,548,146.00 | 与资产相关 | ||||
“项目机器化换人”项目奖补 | 1,229,166.79 | 249,999.96 | 979,166.83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基础设施扶持资金) | 2,234,959.32 | 54,511.20 | 2,180,448.12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发展资金(基础设施扶持资金) | 1,381,553.48 | 31,881.96 | 1,349,671.52 | 与资产相关 | ||||
合 计 | 35,942,596.44 | 6,769,273.70 | 29,173,322.74 |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损益金额 | 上期计入损益金额 | 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LED半导体高效节能光源器材产业化项目资金 | 500,000.04 | 500,049.52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LED照明灯具IC驱动电源研发项目 | 99,999.96 | 99,999.9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LED灯具扩产项目 | 459,999.96 | 459,999.9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 | 510,000.00 | 51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470,000.04 | 470,000.0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新安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及灯具节能等项目资金 | 261,000.00 | 261,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资助计划 | 216,867.14 | 289,107.2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招商项目补助 | 2,333,333.2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技改倍增专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第一批资助计划 | 33,999.96 | 33,999.9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第四批资助计划 | 2,000.04 | 2,000.0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企业技术改造资助类第二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410,000.04 | 410,000.0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深圳市龙华新区科技创新资金 | 45,000.00 | 45,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2016产业转型升级专项 | 247,500.00 | 33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36,000.04 | 236,000.0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资助 | 218,623.03 | 218,000.0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2021年企业技术改造资助类第一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37,377.05 | 9,5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扶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 195,888.00 | 195,888.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财政补助土地实用款 | 155,292.00 | 155,292.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机器化换人”项目奖补 | 249,999.96 | 249,999.9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基础设施扶持资金) | 54,511.20 | 54,511.2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企业发展资金(基础设施扶持资金) | 31,881.96 | 31,881.9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1,017,503.30 | 2,509,52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商标注册资助 | 1,000.00 | 6,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商务局水路运输补贴 | 1,284.00 | 66,223.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 20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 | 756,000.00 | 1,286,629.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 | 73,33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高安市商务局企业出口创汇奖 | 79,771.00 | 63,352.53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2,053,764.49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上高县工信局2020年第二批转型升级奖补 | 15,348.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上高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补助 | 122,600.00 | 122,6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社保、就业、稳岗等补贴 | 124,796.09 | 532,419.93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补贴 | 3,293,058.76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11,214,670.58 | 13,442,033.15 |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
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
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三) 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但境外业务占比也较大,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1)本年度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无合营和联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吴涛祥 | 董事长、总经理 |
姜泽宇 | 董事 |
刘志刚 | 董事 |
江玮 | 董事 |
曾文德 | 独立董事 |
李军 | 独立董事 |
王亮 | 独立董事 |
田洪平 | 监事会主席 |
余小灵
余小灵 | 监事 |
刘长雄 | 职工代表监事 |
陈君维 | 财务负责人 |
谢慧 | 副总经理 |
王敏 | 本年曾任公司董事长 |
朱星文 | 本年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寿群 | 本年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
阮军 | 本年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
黄楚钰 | 本年曾任公司监事 |
张运娟 | 本年曾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梁涤成 | 本年曾任公司董事 |
李迪初 | 本年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
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平科技) | 原控股股东 |
江学 | 公司原控股股东祥平科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万卫国 | 公司原控股股东祥平科技董事、总经理 |
张珮 | 公司原控股股东祥平科技董事 |
胡淑平 | 公司原控股股东祥平科技董事 |
潘晓峰 | 公司原控股股东祥平科技董事 |
黄丽娟 | 公司原控股股东祥平科技监事 |
王刚 | 公司原实控人王敏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公司3.31%股份股东 |
骆科树 | 持股5%以上股东东 |
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 |
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 与一致行动人高新投小贷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
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与一致行动人高新投担保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
共青城长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高管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企业 |
深圳世代培恩控股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吴涛祥控制的企业 |
深圳宣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吴涛祥任该企业董事长 |
共青城星辰同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吴涛祥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
江西晶弘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姜泽宇任该企业董事 |
北京金沙江联合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姜泽宇为该企业投资合伙人 |
南昌光谷光电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姜泽宇为该企业合伙人 |
惠州市友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刘志刚任该企业执行董事 |
江西福安路润滑材料有限公司 | 刘志刚任该企业董事 |
JW Hope Investment Limited | 江玮投资企业 |
深圳视界之窗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李军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总经理 |
深圳市汇谷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李军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总经理 |
深圳市创特科技有限公司 | 王亮任该企业财务负责人 |
东莞市奥嘉特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田洪平控制的企业 |
晶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晶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原实控人王敏控制的企业 |
共青城致本投资有限公司 | 原实控人王敏任该企业总经理、执行董事 |
共青城悦芯投资有限公司 | 原实控人王敏任该企业总经理、执行董事 |
江西求思科技有限公司 | 原实控人王敏控制的企业 |
南昌成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原实控人王敏控制的企业 |
南昌求睿科技有限公司 | 原实控人王敏控制的企业 |
江西开物电器有限公司 | 原实控人王敏控制的企业 |
江西晶亮光电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 | 原实控人王敏控制的企业 |
江西省昌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原实控人王敏控制的企业 |
上海晶宗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原实控人王敏控制的企业 |
江西省晶能半导体有限公司 | 原实控人王敏控制的企业 |
共青城观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原实控人王敏控制的企业 |
共青城致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原实控人王敏控制的企业 |
共青城思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原实控人王敏控制的企业 |
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王刚控制的企业 |
深圳市格锐瀚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王刚控制的企业 |
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 | 王刚控制的企业 |
深圳逸之彩铝质软管制造有限公司 | 王刚控制的企业 |
深圳列拓科技有限公司 | 梁涤成任该企业董事 |
略川(上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梁涤成控制的企业 |
深圳市君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王寿群持控制的企业 |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 | 王寿群任该所执行主任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王寿群为该所高级合伙人 |
北京智芯互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阮军任该企业董事 |
常州国邦新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阮军任该企业董事 |
江苏科慧半导体研究院有限公司 | 阮军任该企业执行董事 |
北京智创华科半导体研究院有限公司 | 阮军任该企业执行董事、经理 |
常州国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阮军控制的企业 |
常州蓝光空间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阮军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关村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 | 阮军任秘书长 |
国创半导体应用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阮军控制的企业 |
江西省晶合咨询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祥平科技投资企业 |
南昌光谷产业园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祥平科技投资企业 |
共青城光谷投资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祥平科技投资企业 |
江西省绿野汽车照明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祥平科技投资企业 |
南昌光谷光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祥平科技投资企业 |
江西龚杏临空电子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祥平科技投资企业 |
5、关联方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出售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50.00 | |
深圳逸之彩铝质软管制造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6,550.00 | |
合 计 | 209,110.00 |
(2)关联担保情况
①本公司无作为担保方情况。
②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王敏、彭国平、祥平科技 | 15,000,000.00 | 2023年7月5日 | 2024年7月4日 | 否 |
王敏、彭国平、祥平科技 | 38,310,000.00 | 2023年9月22日 | 2024年9月21日 | 否 |
王敏、彭国平、祥平科技 | 46,160,000.00 | 2023年9月25日 | 2024年9月25日 | 否 |
王敏、李迪初 | 32,000,000.00 | 2019年4月22日 | 2026年4月21日 | 否 |
王敏、彭国平 | 10,000,000.00 | 2023年4月10日 | 2024年4月10日 | 否 |
王敏、彭国平 | 10,000,000.00 | 2023年7月28日 | 2024年7月28日 | 否 |
王敏 | 10,000,000.00 | 2023年2月28日 | 2024年2月28日 | 否 |
(3)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
借款方 | 期初借款本金余额 | 本期提供借款本金金额 | 本期还款本金金额 | 期末借款本金余额 | 年利率 |
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78,000,000.00 | 283,000,000.00 | 128,000,000.00 | 233,000,000.00 | 4.3%、6% |
王敏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无偿提供 | ||
深圳市格锐瀚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28,000,000.00 | 27,000,000.00 | 3.45% |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5,351,561.36 | 4,483,097.36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①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3.12.31 | 2022.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 | 1,020.00 | 30.60 | ||
应收账款 | 深圳逸之彩铝质软管制造有限公司 | 206,550.00 | 6,196.50 |
②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应付账款 | 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 | 3.82 | |
其他应付款 | 永州鹏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478,300.00 | 13,572,851.04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237,221,136.12 | 78,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格锐瀚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7,075,325.00 | |
其他应付款 | 王敏 | 50,000,000.00 |
7、关联方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
2017年12月8日,公司与深圳市康铭盛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29名股东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康铭盛公司29名股东承诺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确定)分别不低于1.25亿元、1.40亿元和
1.55亿元合计4.2亿元。如康铭盛公司在盈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盈利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盈利数的90%,康铭盛公司29名股东将逐年向长方集团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如康铭盛公司在盈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累计实际盈利数未达到累计承诺盈利数的100%,康铭盛公司29名股东将一次性向长方集团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实现数如下:
年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018年度 | 13,463.26 |
2019年度 | 12,925.58 |
2020年度 | 7,558.34 |
2018年、2019年、2020年累计实际盈利数为33,947.18万元,累计完成承诺业绩的80.83%。
2022年7月25日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立案(案号为(2022)粤03民初 5000号),请求判令李迪初、聂卫、彭立新等29名被告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115,170,338.75元及相关的违约金和利息,同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22)粤 03执保 689号民事裁定书以115,170,338.75元为限查封、扣押、冻结了29名被告的银行账户、不动产等资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二)、2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所述,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经核查发现康铭盛公司在2020年末虚增应收账款3.16亿元;康铭盛公司原管理人员因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案件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023年2月3日,康铭盛公司因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被中国证监会稽查部门立案调查;鉴于上述立案调查正在进行中尚未形成最终的调查结论,公司后续核查如掌握更多关键证据将向法院提请追加业绩补偿诉讼金额,依法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2)应收账款保证
李迪初、聂卫(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在2019年12月31日签署应收账款保证协议甲方作为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担任总经理、法人代表)向公司承诺: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有限公司所有客户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甲方承诺回款总额不低于90%,如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或其他甲方原因,导致上述应收账款未能回收的,对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公司可追究李迪初、聂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如上述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后续又回款的,已经回款的部分要相应的返还给李迪初、聂卫;如因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如疫情、战争等,导致上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就此未收回部分李迪初、聂卫免责。 李迪初、聂卫(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签署应收账款保证协议,甲方作为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担任总经理、法人代表)向公司承诺:甲方确保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有限公司所有客户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甲方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或辞职后回款总额不低于90%,如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或其他甲方原因,导致上述应收账款未能回收的,对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公司可追究李迪初、聂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如上述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后续又回款的,已经回款的部分要相应的返还给李迪初、聂卫;如因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如疫情、战争等,导致上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就此未收回部分李迪初、聂卫免责。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大承诺事项
无
(二)重大或有事项
1、重大诉讼事项
(1)公司与李迪初等29人股权转让合同法律纠纷。
2022年7月25日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2)粤03民初 5000号),判令李迪初、聂卫、彭立新等29名被告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115,170,338.75元及相关的违约金和利息等。被告李迪初、聂向红、李细初、陶正佳、严治国、肖业芳、刘健民、黄慧仪就公司欠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提起反诉,请求判决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共计1,347.83 万元及至清偿日产生的资金占用费。
公司于2023年9月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粤03民初5000号,法院裁定驳回长方集团的起诉及李迪初、聂向红、李细初、陶正佳、严治国、肖业芳、刘健民、黄慧仪的反诉,长方集团及李迪初等人均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发回重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双方的上诉,受理案号为(2023)粤民终6491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尚未收到广东省高院终审裁定。
(2)其他诉讼事项
序号
序号 | 被告或原告 | 诉讼日期 | 纠纷类型 | 诉讼标的(万元) | 截止2023年末的案件状态 |
1 | 公司及惠州分公司作为被告 | (2023)粤1302民初1199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10.25 | 一审已判决,我司提起上诉,待排期开庭 |
2 | 公司及惠州分公司作为被告 | (2023)粤1302民初2242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23.87 | 一审已判决,我司提起上诉,待排期开庭 |
3 | 深圳康铭盛作为被告 | 深华劳人仲(福城)案【2022】588号 | 劳动纠纷 | 19.28 | 二审审理中 |
4 | 深圳康铭盛作为被告 | 深华劳人仲(福城)案【2022】803号 | 劳动纠纷 | 83.80 | 二审审理中 |
5 | 深圳康铭盛作为被告 | (2023)粤0309民初12346号 | 商标侵权纠纷 | 50.61 | 一审判决收到败诉 |
6 | 深圳康铭盛作为被告 | (2023)粤0309民初1607号 |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 46.16 | 二审审理中 |
7 | 深圳康铭盛作为被告 | (2023)粤0309民初14020号 | 劳动纠纷 | 16.32 | 二审审理中 |
8 | 深圳康铭盛作为被告 | (2023)粤0309民初14023号 | 劳动纠纷 | 30.74 | 二审审理中 |
9 | 深圳康铭盛作为被告 | (2023)粤 0309 民初 12759 号 | 劳动纠纷 | 47.01 | 二审审理中 |
10 | 深圳康铭盛作为被告 | 深华劳人仲(福城)裁【2023】26号 | 劳动纠纷 | 4.45 | 二审审理中 |
11 | 深圳康铭盛作为被告 | (2023)粤 0309 民初 9733 号 | 劳动纠纷 | 3.83 | 二审审理中 |
12 | 深圳康铭盛作为被告 | (2023)粤 0309 民初 9731 号 | 劳动纠纷 | 19.15 | 二审审理中 |
13 | 深圳康铭盛作为被告 | 深华劳人仲(福城)案【2023】3159号 | 劳动纠纷 | 21.53 | 诉前调阶段 |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公司与李迪初等29人股权转让合同法律纠纷。
2024年3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23)粤民终6491号终审裁定,裁定驳回公司、反诉原告的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4年3月15日,本公司就李迪初等29 名被告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等事项,向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24年3月19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4)粤 0310 财保 43号。
2、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
2024年1月8日,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立案通知,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股民起诉索赔,索赔金
额合计约91.36万元。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相关案件尚未开庭。
3、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2024 年 4 月 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16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康铭盛公司原高管涉嫌违规事项
康铭盛公司原财务总监等人涉嫌隐匿销毁会计凭证等案件被深圳市龙华区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023年2月3日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被证监会稽查部门立案调查。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8,628,288.33 | 138,628,288.3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5,144,121.19 | 21,571,672.48 | 33,572,448.71 |
合 计 | 193,772,409.52 | 160,199,960.81 | 33,572,448.71 |
续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4,398,302.53 | 124,398,302.5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6,569,356.92 | 21,947,288.74 | 54,622,068.18 |
合 计 | 200,967,659.45 | 146,345,591.27 | 54,622,068.18 |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2023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66,862,916.11 | 66,862,916.11 | 100.00 | 诉讼中,偿付能力有限,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2 | 17,762,423.98 | 17,762,423.98 | 100.00 | 质量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3 | 12,127,355.59 | 12,127,355.59 | 100.00 | 质量纠纷,公司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4 | 10,253,193.32 | 10,253,193.32 | 100.00 | 公司已经注销。 |
客户5 | 6,558,104.00 | 6,558,104.00 | 100.00 | 质量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6 | 6,484,380.00 | 6,484,380.00 | 100.00 | 质量纠纷,公司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7 | 4,975,457.00 | 4,975,457.00 | 100.00 | 失信执行人,偿付能力有限。 |
客户8 | 3,135,245.51 | 3,135,245.51 | 100.00 | 质量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9 | 2,774,036.19 | 2,774,036.19 | 100.00 | 质量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10 | 2,765,420.16 | 2,765,420.16 | 100.00 | 存在法律诉讼,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11 | 2,108,348.75 | 2,108,348.75 | 100.00 | 公司已经注销。 |
客户12 | 2,107,425.00 | 2,107,425.00 | 100.00 | 质量纠纷,公司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13 | 713,982.72 | 713,982.72 | 100.00 | 公司已经注销。 |
合计 | 138,628,288.33 | 138,628,288.33 |
②2023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账龄组合
账龄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24,934,816.36 | 748,044.91 | 3.00 |
1-2年 | 713,105.50 | 142,621.10 | 20.00 |
2-3年 | 1,403,321.76 | 701,660.88 | 50.00 |
3年以上 | 19,979,345.59 | 19,979,345.59 | 100.00 |
合计 | 47,030,589.21 | 21,571,672.48 |
组合——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
账龄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8,113,531.98 | - | - |
合计 | 8,113,531.98 | - | - |
(3)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类别
类别 | 2023年1月1日 | 本期变动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24,398,302.53 | 650,000.00 | 14,879,985.80 | 138,628,288.33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1,947,288.74 | 375,616.26 | 21,571,672.48 | |||
其中:账龄组合 | 21,947,288.74 | 375,616.26 | 21,571,672.48 | |||
合计 | 146,345,591.27 | 1,025,616.26 | 14,879,985.80 | 160,199,960.81 |
(4)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账龄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66,862,916.11 | 34.51 | 3年以上 | 66,862,916.11 |
第二名 | 17,762,423.98 | 9.17 | 3年以上 | 17,762,423.98 |
第三名 | 14,978,891.69 | 7.73 | 1年以内 | 449,366.75 |
第四名 | 12,127,355.59 | 6.26 | 3年以上 | 12,127,355.59 |
第五名 | 10,253,193.32 | 5.29 | 3年以上 | 10,253,193.32 |
合 计 | 121,984,780.69 | 62.96 | 107,455,255.75 |
2、其他应收款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644,927.29 | 232,093,770.81 |
合计 | 8,644,927.29 | 232,093,770.81 |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18,828,785.35 | 10,183,858.06 | 8,644,927.29 |
合 计 | 18,828,785.35 | 10,183,858.06 | 8,644,927.29 |
续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242,438,881.53 | 10,345,110.72 | 232,093,770.81 |
合 计 | 242,438,881.53 | 10,345,110.72 | 232,093,770.81 |
① 坏账准备
A. 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288,895.57 | 16.49% | 47,650.39 | 回收可能性 |
特殊风险组合 | 8,403,682.11 | - | - | 回收可能性 |
合计 | 8,692,577.68 | 0.55% | 47,650.39 |
B. 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136,207.67 | 100% | 136,207.67 | 回收可能性 |
合计 | 136,207.67 | 100% | 136,207.67 |
C. 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10,000,000.00 | 100% | 10,000,000.00 | 回收可能性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 | 10,000,000.00 |
②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79,850.32 | 65,260.40 | 10,000,000.00 | 10,345,110.72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70,947.27 | 70,947.27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61,252.66 | 161,252.6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余额 | 47,650.39 | 136,207.67 | 10,000,000.00 | 10,183,858.06 |
③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8,403,682.11 | 230,013,321.90 |
保证金 | 144,320.40 | 141,234.67 |
备用金 | 152,100.00 | 310,231.80 |
其他往来款 | 10,000,000.00 | 10,994,663.31 |
其他 | 128,682.84 | 979,429.85 |
合 计 | 18,828,785.35 | 242,438,881.53 |
④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其他往来款 | 10,000,000.00 | 3年以上 | 53.11% | 10,000,000.00 |
第二名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4,758,015.17 | 1年以内 | 25.27% | - |
第三名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3,624,667.24 | 1年以内 | 19.25% | - |
第四名 | 保证金 | 79,974.67 | 1年以内、2-3年、3年以上 | 0.42% | 60,274.67 |
第五名 | 其他 | 40,000.00 | 3年以上 | 0.21% | 40,000.00 |
合计 | 18,502,657.08 | 98.26% | 10,100,274.67 |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款项性质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503,900,316.05 | 751,440,470.34 | 752,459,845.71 |
合计 | 1,503,900,316.05 | 751,440,470.34 | 752,459,845.71 |
续表
款项性质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83,900,316.05 | 751,440,470.34 | 732,459,845.71 |
合计 | 1,483,900,316.05 | 751,440,470.34 | 732,459,845.71 |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初始投资成本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 | 190,000,000.00 | 190,000,000.00 |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初始投资成本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1,268,900,316.05 | 517,459,845.71 | 517,459,845.71 | 751,440,470.34 | |||
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1,503,900,316.05 | 732,459,845.71 | 20,000,000.00 | 752,459,845.71 | 751,440,470.34 |
4、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3,214,954.06 | 31,247,425.60 | 127,797,184.70 | 129,121,224.27 |
其他业务 | 40,432,753.86 | 29,889,741.71 | 21,201,520.58 | 12,126,260.99 |
合计 | 73,647,707.92 | 61,137,167.31 | 148,998,705.28 | 141,247,485.26 |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56,320.7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214,670.5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50,00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项目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85,356.3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小计 | 8,122,993.5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92.25 | |
合计 | 8,121,101.27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6.80% | -0.18 | -0.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3.46% | -0.19 | -0.19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