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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中兴财光华2023年底有合伙人183人,截至2023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24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年底共有从业人员3,091人。

中兴财光华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142.94万元。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经审计,中兴财光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财光华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所必需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二次会议,会议上中兴财光华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了2023年度审计计划,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和策略、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3、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中兴财光华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中兴财光华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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