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出现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运营情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除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3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 本次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7.9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222.24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501.57万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出现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运营情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经董事会决议,除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3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1,633.0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3年度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633.08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上述相关规定的分红条件;并且综合考虑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经营预算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及未来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除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2023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