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陈勇先生、独立董事许述财先生及董事许筱荷女士,其中陈勇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3年6月,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换届工作,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3人,分别为独立董事杨萱女士、独立董事张新丰先生及董事许筱荷女士,其中杨萱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均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 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三次会议,任期内的委员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并主要就公司财务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以下是报告期间会议召开情况:
时 间 | 届 次 | 议 案 |
2023年4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1、审议《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审议《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7、审议《2023年度审计计划》; |
8、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12、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
2023年8月14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2023年10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3、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勤勉尽责,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和监管要求,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范、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督促公司建设内控体系并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合理安排相关的协调事宜,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交流沟通,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