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011011138号 |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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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1138号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科技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一. 管理层的责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万兴科技公司责任包括:(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列报和披露相关信息;(2)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万兴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期会计
大华核字[2024]0011011138号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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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万兴科技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万兴科技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 对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专项鉴证报告仅供万兴科技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相关的信息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杨谦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王毓锋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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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查发现2022年度少数股东损益披露存在差错。本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3 号》,其中“3-4 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时如何考虑应收子公司债权的影响。” 规定了当母公司存在应收超额亏损子公司款项时,如果母公司所有者和少数股东之间对超额亏损分担不存在特殊约定,母公司综合考虑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等因素,判断应收子公司款项已经发生实质性损失、未来无法收回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将该债权产生的损失金额全部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该债权损失金额后的超额亏损,再按照母公司所有者与少数股东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分别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本公司存在超额亏损的子公司,并根据本公司审慎判断,其应收超额亏损子公司的债权已经发生实质性损失,未来无法收回,因2022年度未进行该会计政策变更形成前期会计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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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未分配利润*1 | 436,911,936.95 | -63,243,043.93 | 373,668,893.02 |
少数股东权益*1 | -658,115.71 | 63,243,043.93 | 62,584,928.22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41,255,184.46 | -821,696.15 | 40,433,488.31 |
少数股东损益 | 23,036,445.60 | 821,696.15 | 23,858,141.75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01 | 0.31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01 | 0.31 |
注1: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金额为-62,421,347.78 元,期初少数股东权益金额为62,421,347.78 元;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未分配利润金额为-821,696.15元,少数股东权益金额为821,696.15元。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盖章)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