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以下简称“《会计类第3号》”)的要求进行了相应变更。
●根据《会计类第3号》的要求,公司对2021年12月31日和2021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证监会于2023年2月3日颁布了《会计类第3号》,监管实践发现,部分公司对于母公司存在应收超额亏损子公司债权时,如何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和分歧。其就对“部分公司对于母公司存在应收超额亏损子公司债权时,如何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和分歧”的内容发表了意见。公司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需适用该规范性文件。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7号》和证监会颁布的《会计类第3号》的要求执行。除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第17号》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会计类第3号》政策变更的影响
经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审慎判断,2023年度公司存在超额亏损的子公司深圳市斑点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斑点猫”),公司应收账款超额亏损子公司斑点猫的债权已经发生实质性损失,未来无法收回,本年度公司将按照《会计类第3号》监管意见计算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时,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2021年12月31日和2021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变更前)/2021年度(变更前) | 2021年12月31日(变更后)/2021年度(变更后) | 影响金额 |
未分配利润 | 398,451,285.86 | 336,029,938.08 | -62,421,347.78 |
少数股东权益 | -265,299.64 | 62,156,048.14 | 62,421,347.78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27,926,975.57 | -34,494,372.21 | -62,421,347.78 |
少数股东损益 | 21,162,188.62 | 83,583,536.40 | 62,421,347.78 |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7号》和证监会颁布的《会计类第3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7号》及证监会颁布的《会计类第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