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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大华所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公司认为,大华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认真履行、勤勉尽职,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所共有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 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人。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88 家。审计的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家。

二、诚信记录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大华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若仍有重大不确定事项需提交专业仲裁委员会。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行业组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大华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大华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华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业务质量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大华所完整、全面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大华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大华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六、信息安全管理

大华所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华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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