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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顺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章顺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科技”、“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章顺文,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科员,深圳鄂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服务贸易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协会监事长、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纽斯葆广赛(广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高级会计师第三评委会专家委员、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校外导师、深圳联交所专家库评审专家、深圳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专家、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校友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股东大会共召开4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本报告期应参加股东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532003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督促内部审计部按时完成了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内控指导和监督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事项,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积极与会计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同意的意见,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不定期组织沟通交流活动,介绍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任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

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还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应尽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系列监管规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推动公司稳健向好的发展,监督公司各项日常业务良好运行,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章顺文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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