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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柏硕: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4-022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任意时间点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得超过授权总额度。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及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不确定性事项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加大,外汇市场风险增加。为降低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产生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一)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利率互换、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二)交易额度及期限

根据业务发展规模及外汇管理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任意时间点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得超过授权总额度,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全部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业务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波动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及产品信息等,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及子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选择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类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4.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围绕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适度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六、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时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时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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