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 第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六)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