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王纸业”)。??本次担保额度:公司与夏王纸业进行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互相担保,其中公司为夏王纸业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夏王纸业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不包括在本次董事会之前已执行,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本次关联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合营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涉及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王敏良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持有夏王纸业50%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敏良先生兼任夏王纸业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
席王敏文先生兼任夏王纸业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骆志荣先生兼任夏王纸业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昱哲先生兼任夏王纸业监事。夏王纸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拟于2024年度与合营公司夏王纸业进行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互相担保,其中本公司为夏王纸业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夏王纸业为本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代表在上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有效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4年11月26日 | ||
注册资本 | 3,260万美元 | 实收资本 | 3,260万美元 | ||
法定代表人 | 朱毅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3308007686956395 | ||
住所 |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20号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
经营范围 | 装饰原纸制造、销售。 | ||||
主营业务 | 装饰原纸制造、销售。 | ||||
与公司关系 | 合营公司 | ||||
关联关系 |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敏良兼任夏王纸业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敏文先生兼任夏王纸业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骆志荣先生兼任夏王纸业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昱哲先生兼任夏王纸业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项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 ||||
出资构成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 50% | ||||
Schattdecor AG Thansau (德国夏特股份有限公司) | 50% | ||||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
项目 | 2022.12.31 | 2023.12.31 | |||
资产总额(万元) | 269,713.79 | 320,186.03 | |||
股东权益(万元) | 168,447.08 | 186,517.10 | |||
营业收入(万元) | 381,249.22 | 413,923.56 | |||
净利润(万元) | 24,688.06 | 44,070.02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在对合营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拟在2024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互相担保。担保贷款用于公司及合营公司业务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合营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与合营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营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