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尽职尽责,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1 | 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 2023.1.12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 | 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 | 2023.4.20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2022年度审计报告》 | |||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7、《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8、《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9、《关于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0、《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
10.01、《关于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
10.02、《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
1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
12、《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 |
方案的议案》
方案的议案》 | |||
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4、《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
15、《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16、《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
3 | 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 | 2023.4.27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4 | 第六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 | 2023.6.20 | 1、《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2、《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
3、《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4、《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
5 | 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 | 2023.8.17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
6 | 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2023.10.26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7 | 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2023.12.28 |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二、2023年度监事会日常监督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与职责,积极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监督职能,实现监督工作的参与性、经常性和有效性。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通过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检查核对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等财务资料,确认其内容真实、合法。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归还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延长募投项目的建设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均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完整、合理,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7、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8、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核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其整体经营能力,推动其业务拓展,补充其
资金流动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依法经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特此报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