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共计9,201.6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
一、信用减值准备 | 7,984.59 |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7,265.18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719.41 |
二、资产减值准备 | 1,217.05 |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 1,233.46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6.41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并分别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履约能力、经营情况等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7,984.59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根据市场及预期处置情况对存货进行清查,公司充分评估项目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按照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的差额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33.46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测算合同资产减值,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2023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6.41万元。
二、对财务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201.6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反映。
三、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基于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2023年度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特此公告。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