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苏灵女士、易铭先生、田韶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苏灵女士、易铭先生、田韶鹏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