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727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
报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与权力,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 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